自製半成品是已完成一定生產加工階段並經檢驗質量合格,但未形成產成品的中間產品。如紡織印染廠的棉紗、機器製造廠生產的鑄件等。根據產品的性質,有的自製半成品只能在本企業繼續加工: 有的自製半成品既可在本企業繼續加工,也可對外銷售。對外銷售的自製半成品,應視同產成品。根據企業的生產工藝特點,在本企業繼續加工的自製半成品,有的需要一次全部轉入下一生產階段,如化工廠,有的則需要先交半成品倉庫存儲,待加工時再發出,如機械廠。為了反映庫存自製半成品的收髮結存情況,應設定“自製半成品”賬戶。自製半成品生產完工驗收入庫時,按其實際成本借記該賬戶,發出自製半成品時,以“加權平均法”或“先進先出法”計算其實際成本,貸記該賬戶。該賬戶借方餘額表示庫存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自製半成品應按類別或品種設定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製半成品
- 外文名:self-made semi finished goods
- 性質:半成品
- 時間: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