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養護

混凝土的自然養護,即利用平均氣溫高於5 C° 的自然條件,用適當的材料對混凝土表面加以覆蓋並澆水,使混凝土在一定的時間內保持水泥水化作用所需要的適當溫度和濕度條件,正常增長強度。

自然養護基本要求:在澆築完成後,12 h以內應進行養護;混凝土養護期間,嚴禁任何人在上面行走、安裝模板支架,更不得在上面進行衝擊性或任何劈打的操作。養護時間與構件、水泥品種和有無摻外加劑有關,常用水泥正溫條件下應不少於7 天;摻有外加劑或有抗滲、抗凍要求的項目,應不少於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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