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的認識論要素

自然法的認識論要素是J.馬里旦提出的自然法構成要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法的認識論要素
  • 提出者:J.馬里旦
自然法的認識論要素新托馬斯主義法學最高代表者J.馬里旦提出的自然法構成要素之一。他說,自然法是一種不成文法,人們對自然法的知識是隨著人的道德良知的發展而一點一點增加的。人們迄今為止對它的認識是很不完備的,而且只要人類存在,它就將繼續發展並日臻精密。但是,唯有上帝福音滲入到人的本體最深處,自然法才會達到完善的境地,就是說,自然法來自上帝的水恆法,並以永恆法為許可權(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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