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是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通常規定有關本地區實行的區域自治的基本組織原則、機構設定、自治機關的職權、工作制度及其他重大問題。是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綜合性的基本依據和活動準則。自治區的自製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製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治條例
- 外文名:regulations on the exercise of autonomy
- 出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批准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拼音:zizhitia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