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水產資源繁殖保護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通知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水產資源繁殖保護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80.04.26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水產資源繁殖保護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80.04.26
  • 實施時間:1980.04.26
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水產資源繁殖保護實施細則暫行規定》印發你們,希認真貫徹執行。
水產資源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財富。加強繁殖保護,合理利用資源,是發展我區海洋漁業的重要基礎。各級革委會(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作出部署,採取措施,保護生產,迅速貫徹落實,促進漁業的發展。要建立健全漁政機構,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對民眾進行耐心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做好漁政管理。對破壞水產資源,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要依法懲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水產資源保護實施細則暫行規定
為了繁殖保護水產資源,發展水產事業,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規定的精神,結合我區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簡稱《細則》。
一、保護對象和采捕原則
下列重要或名貴的水生動物、植物應重點加以保護:
1、魚類:帶魚、大黃魚、蜮魚、藍圓鰺、沙丁魚、青鱗、二長棘鯛、蛇鯔、金錢魚、鯡鯉、海鰻、馬鮫、鰳魚、紅笛鯛、黃鯛、石斑魚、鯧魚海鯰、大眼鯛;
2、蝦蟹類:對蝦、鷹爪蝦、毛蝦、青蟹;
3、貝類:牡蠣、貽貝、珍珠貝、白蝶貝、日月貝、鮑魚、蚶、文蛤、縊蟶;
4、海藻類:江籬、馬尾藻;
5、其它:魷魚、章魚、墨魚、海參、海龜、儒艮。
儒艮(俗稱海牛)為稀有珍貴動物,捕撈時需經區水產局批准。
著重保護對象的可捕標準,以達到性成熟為原則,其最低可捕標準為:
帶 魚肛長25厘米
大黃魚體長25厘米
蜮魚 體長15厘米
對 蝦體長11厘米
藍圓鰺叉長12厘米
沙丁魚叉長12厘米
青鱗魚叉長7 厘米
二長棘魚 叉長8 厘米
蛇 鯔叉長15厘米
金線魚叉長12厘米
鯡 魚叉長9 厘米
鯧 魚叉長12厘米
馬 鮫叉長25厘米
鰳 魚叉長22厘米
海 參體長25厘米
鮑 魚殼長7 厘米
珍珠貝殼長7 厘米
日月貝殼長6 厘米
海 龜體重100市斤以上
人工養殖品種,可參照上述標準執行,但不受此規定限制。
漁船作業在漁獲網產中,凡小於可捕標準的上述幼體占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以及其它作業遇密集幼體時,應立即停止捕撈,轉移漁場。
二、禁漁區和禁漁期
1、北部灣圍洲島北端即北緯21度05分線以北海域,連線圍洲島南至海康縣流沙港以西20米水深以內的海域,為二長棘鯛幼鮃和幼蝦保護區。禁漁期:北半部(圍洲島北端起)為十二月十五日至翌年五月二十日,南半部為一月十五日至五月二十日。在此期間,禁止底拖網漁船和拖蝦漁船進入生產。
2、北緯21度05分線以北即圍汶島北端起蝦場。拖網捕蝦作業期為:八月十日起到十二月十五日止。機動船在此水域拖網捕蝦,八十匹馬力以下者需自治區水產局審查批准並發給許可證, 八十匹馬力以上者需經自治區水產局發給臨時特別許可證否則一律不得進入生產。
小竹排、小船、拖捕小型成熟紅蝦只準從三月十五日到五月十五日止,在363之1、2、3三個小區進行,需持有自治區水產局發給的臨時捕蝦許可證,方可進入生產。
3、淺海灘涂水生動、植物,包括珍珠、海參、文蛤、蚶、牡蠣、江籬等品種,其保護區和禁捕期,由縣、市根據具體情況劃定。
4、科研工作需要,以及各類船隻在禁漁區(期)內試網、試拖、海水養殖生產采苗等,需經縣、市水產主管部門審批,並發給臨時證明,在指定海區和時間進行。
三、漁具和漁法
1、捕撈網具的網眼規定:
(1)機輪拖網、圍網和機帆船拖網的最小網眼尺寸,按國家水產總局規定執行。
(2)風帆拖網作業,載重十五噸以上漁船,拖網囊網網目四厘米以上;十五噸以下漁船,拖網囊網網目三厘米以上。
(3)燈光圍網,取魚部網目二厘米以上。
2、對現有危害資源的漁具漁法,如塞網、網門、繒網、糞箕網、拉密網、魚箔、手推網等,由縣市根據危害資源的程度和作業調整情況,予以禁止或限期淘汰,在沒有完全淘汰之前,要適當限制其作業場所和時間。捕撈小型成熟魚蝦的工具,如裝撈毛蝦時,只準在指定的海域和時間內進行。
3、嚴禁炸魚、毒魚(包括蝦、蟹)、濫用電力捕魚和敲舟古作業等嚴重損害水產資源的行為,以及偷魚、掄魚等不法行為。
4、禁止製造、出售和使用不合規定的漁具。
四、水域環境的保護
禁止抽漁業水域排放有害水產資源的污水、污物。各工礦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放射防護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由於污染水域造成漁業損失的,應由污染單位負責賠償。
五、獎懲
對保護水產資源有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革委會(人民政府)和水產部門應酌情給予表揚或適當的物質獎勵。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賠償損失,沒收漁獲、漁具、罰款等處分;凡幹部帶頭或慫恿違反規定的,要追究責任,必要時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對毒魚、炸魚、偷魚、掄魚、偷竊漁具情節惡劣者,要從嚴處理;抗拒管理、行兇打人,嚴重破壞水產資源者,要追究刑事責任;對壞人的破壞活動要堅決打擊,依法懲處。
六、組織領導和職責
全區水產資源繁殖保護工作,由區水產局管理,有關部門配合。縣、市革委會(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水產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這一工作,水產、公安、工商、環保等部門要共同配合,組織實施。
設立漁政機構,自治區水產局設漁政處,縣、市設漁政管理站。欽州漁業指揮部和漁政船隊,執行海上監督檢查任務。各級漁政部門是漁業的監督檢查機構,凡從事水產采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其監督檢查。
漁政工作要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機輪底拖禁漁區域以內海域,由自治區漁政部門管理。淺海養殖水域、灘涂和定置作業漁場,由所在縣、市管理。有爭議的跨界水面由上一級漁政部門仲裁解決。
建立漁業許可證制度,進行漁船登記。凡從事漁業生產的單位,都必須經過申請批准,領取許可證後才能進行生產。
跨越本區水域進行漁業生產的必須遵守當地有關規定。
七、附則
縣、市革委會(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情況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報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本《細則》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的,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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