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中心型決策者是決策過程中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並對部屬直接控制的決策者,是集權型決策者的一種。這種決策者在決策時都是從自我觀點出發,不能站在他人的立場考慮問題,甚至認為自己的觀點就是他人的觀點 美國的坦南鮑姆和施米特1958年在《如何選擇領導模式》一文中,提出領導模式連續分布場的思想。他們按照主要決策主體運用職權的程度和部屬享有自主權的程度,以高度專權、嚴密控制的自我中心型決策者為左端,以高度放權、間接控制的部屬中心型決策者為右端,把領導模式看作一個連續變化的分布帶,並對其中7種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模式加以描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我中心型決策者
- 性質:集權型決策者的一種
- 提出時間:1958年
- 提出者:坦南鮑姆、施米特
從自我中心型決策者這一端出發,屬於集權型決策者的模式有以下4種:(1)經理作出決策後向部屬宣布,而決不允許部屬參加決策。(2)經理向部屬“兜售”自己的決策,即不是用強迫命令方式而是用說服方式讓部屬接受其決策。(3)經理向部屬報告自己的決策,歡迎提出問題,希望部屬充分理解自己的思想和意圖。(4)經理作出初步決策,允許部屬提出修改意見,但最終作出決定的權力仍牢牢掌握在經理自己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