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城市規劃局

臨滄市城市規劃局為市建設局下屬行使行政職能的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指導全市各縣(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研究制定全市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化發展戰略,制定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制定全市城市發展與布局和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城市和村鎮發展規劃,公布城市化信息和城鄉規劃數據;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的編制及評審報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城市規劃局
  • 隸屬部門:臨滄市建設局
臨滄市城市規劃局,主要職責,內設科室,規劃管理科,建設工程規劃科,規劃監察科,

臨滄市城市規劃局

臨滄市城市規劃局為市建設局下屬行使行政職能的副處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全市各縣(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研究制定全市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化發展戰略,制定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制定全市城市發展與布局和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城市和村鎮發展規劃,公布城市化信息和城鄉規劃數據;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的編制及評審報批。
(二)負責全市規劃實施的監督,組織檢查城市規劃、鄉鎮規劃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城市規劃違法案件,負責全市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規劃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
(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街區、保護地段等)、風景名勝區評定及規劃審查報批;審核區域範圍內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定點,參與其可行性研究並按管理許可權核發選址意見書;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查上報工作;負責城市形象和建築特色研究,負責城市雕塑、綠化小品的管理和審查。
(四)參與研究制定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國土規劃、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各項專業規劃;監控城鄉規劃編制、調整、修編和實施;負責城市自然災害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五)負責臨滄城城市規劃區內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市區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及城市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查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的“一書兩證”工作;負責規劃區內重點建築工程、市政主幹道規劃審批、監察和規劃竣工驗收。
(六)負責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城市規劃局內設3個職能科。

規劃管理科

負責指導全市城市、集鎮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的編制、評審並監督實施;審核市域範圍內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定點,參與其可行性研究並按管理許可權核發選址意見書;參與研究制定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國土規劃、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各項專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街區、保護地段等)、風景名勝區評定及規劃審查報批;負責城市形象和建築特色研究;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區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統計、公布城市化信息和城鄉規劃數據;組織檢查城市規劃、鄉鎮規劃的實施情況;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技術審定;指導縣、區規劃部門;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查上報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鄉鎮規劃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規劃科

負責組織臨滄城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專業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規劃方案的審查、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設用地前的規劃編審和控制並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審查核發市區內新、改、擴建(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含臨時性建設項目)的“一書兩證” 的發放工作;負責市區規劃區內建築工程、市政道路與工程管線等項目的規劃放線、驗線、跟蹤管理和規劃竣工驗收;負責市區規劃區內城市雕塑、綠化小品的管理和審查、審批;協助做好違法建設查處工作;負責對市區規劃區內橋樑、涵洞、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工程及其附屬工程設施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實施規劃管理。

規劃監察科

貫徹執行城市規劃法及其相關法規;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法規、規章、實施辦法等檔案的制定;負責全市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規劃法規、法制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與相關執法部門有關規劃監察執法的協調工作;負責城市規划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參與組織城市規劃、鄉鎮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城鎮規劃違法案件;負責臨滄城市規劃區內的規劃監督和規劃執法工作;參與臨滄城區規劃區內建築工程、市政道路與工程管線等項目的規劃放線、驗線、跟蹤管理和規劃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社會服務承諾制、行政管理公示制的督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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