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統計局

臨泉縣統計局

臨泉縣統計局位於臨泉縣城關鎮政務新區政府辦公樓四樓420室。主要工作職責是擬定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規劃,健全全縣統計指標體系,按上級要求開展普查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泉縣統計局
  • 地點:關鎮政務新區政府辦公樓四樓
  • 類型: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理程式,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制定全縣性統計調查計畫。建立和完善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含民間統計調查)的管理。
(三)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組織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收集、整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進行國民經濟核算。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巨觀預警檢測系統,向縣委、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擬定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協助管理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統計人員。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臨泉縣統計局是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現有人員15人。統計局內設股室5個,分別是:人秘股、農業股、工貿投資股、綜合核算股、人口社會股。
1、人秘股
股長:彭國影
工作職責為: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目標管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信訪、收發工作;管理全縣統計系統的統計事業費和國家、省、市撥款的統計系統的基本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統計系統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的審計工作。
2、工貿投資股
股長:劉雁莉、文利
職責為: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和郵電企業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運輸和郵電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工業、交通運輸和郵電企業全行業的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物資能源生產及使用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科學評估;組織指導工業、交通運輸和郵電企業的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職責‚為: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企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工作,提供有關的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職責ƒ為:組織實施商業企業(含物資供銷、餐飲業)、旅遊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科學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的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3、人口社會股
股長:李長君
該股職責為:組織實施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科學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樣調查;負責統計分析。
該股職責‚為:組織實施科學技術、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科學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社會科技統計的基礎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4、國民經濟核算與綜合統計股
股長:張俊海
該科工作職責為: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和資產負債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賬戶,預測國民經濟發展趨勢,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並提供全縣以及各地的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發布綜合性統計信息。
5、普查中心
主任:張俊海
中心工作職責為:組織實施經濟普查;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服務業企業和個體服務業年報及定期報表工作;進行基本單位名錄庫的維護、更新、管理工作;進行全縣行政區劃代碼的劃分工作;負責全縣統計方法制度的制定及上級統計方法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全縣統計調查項目的設立和審核工作;負責與部門統計的協調工作。
6、農業股
股長:史建華
該股工作職責為:
(1)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年報與定期報表工作;
(2)組織實施鄉村社會經濟情況調查工作;
(3)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調查工作;
(4)進行農村貧困監測工作;
(5)組織實施農業普查工作;
(6)對農、林、牧、漁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分析,為領導決策及巨觀管理提供諮詢建議;
(7)對鄉村經濟及農村住戶情況進行調研分析,為領導決策及巨觀管理提供諮詢建議。

辦理程式

1、辦理統計登記證
根據《安徽省統計管理條例》的規定,所有統計調查單位應當按規定辦理統計登記。新設立、新遷入的統計調查單位,應當在批准設立、遷入之日起30日內到縣統計局進行統計登記;統計調查單位名稱、註冊登記類型、隸屬關係或者主營業務等發生變化,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統計調查單位終止或遷出,應當在終止或遷出之日起30日內到縣統計局辦理註銷登記;固定資產投資的開工和竣工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辦理開工和竣工統計登記。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辦理統計登記時應持單位介紹信、工商營業執照,固定資產投資的開工、竣工項目辦理統計登記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立項報告、開工、竣工驗收報告,到縣統計局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
2、查詢統計資料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慾查詢統計資料的,應持單位介紹信(個人持身份證)到縣統計局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然後到綜合統計股進行查詢。
3、發統計調查表,進行統計調查
按照《統計法》和《安徽省統計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民間組織進行統計調查,制發統計調查表,不得與國家統計局制發的調查表矛盾、重複。發往本系統管轄範圍內的,由本部門領導人審批,帶有關材料到縣統計局備案;發往本系統管轄範圍之外的,由本部門領導人簽署意見,帶有關材料到縣統計局審查,待批准後下達;進行民間統計調查和跨行政區域進行統計調查的,帶有關手續(單位證明、調查審批報告)到縣統計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
4、公布統計資料
按照《統計法》和《安徽省統計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公布本地區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定期發布統計公報;其他部門公開發布本系統的統計資料,必須與縣統計局的有關資料一致;宣傳、新聞和出版等單位需要發表尚未公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料,必須經縣統計局核准。所發表的統計資料應當註明提供單位。
5、統計信息諮詢
政府統計主管部門積極推進本地區統計諮詢業的發展,規劃管理統計信息市場,為社會提供諮詢服務。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民間組織,開辦統計信息諮詢公司,必須持單位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到政府統計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待批准後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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