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數:8個
- 地址:安徽臨泉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行使法律規定的行政權力。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改革方案、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並指導和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二)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出住房制度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定住房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監督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管理。組織棚戶區改造工作。指導房屋安全鑑定和等級評定、白蟻防治工作。
(三)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管理、培育和發展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企業、房地產評估機構、拆遷企業、房地產經紀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管理。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許可、網簽備案、交易資金監管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管理。
(四)監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擬訂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五)負責城市公用設施建設。負責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橋涵、泵站、城市照明、園林綠化、城市雕塑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利用工作。負責全縣燃氣、供熱(暖)等行業管理工作。
(六)指導村鎮建設。參與制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的規章制度。指導小城鎮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傳統村落保護工作。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擬定建築業市場監管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建築業、建築裝潢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管理,促進建築業發展。指導監督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及安全。
(八)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指導監督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抗震設防、勘察設計。指導和推進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及相關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裝配式建築工作。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
(九)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防空信息化建設。負責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組織防空訓練、演練,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負責城市建設資金和人民防空工作經費的計畫安排、管理和使用。
(十)負責城市建設、房產開發利用、保障房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制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監督落實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標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推進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指導和管理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二)制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引進、人才培訓規劃和計畫,負責、指導住建行業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編制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財政預算和城市污水處理、管網維護資金使用計畫,協助縣國有資產監督運營公司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組織開展局屬單位內審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及新聞宣傳、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文電處理、印章管理、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辦公自動化、政務公開、機關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二、城市建設管理股
參與制定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協調指導監督城區的道路及附屬設施、園林綠化、排水、橋涵、泵站、路燈、城市雕塑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區溝河塘治理和城區排澇工作;負責市政、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市政、園林綠化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全縣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工程建設檔案管理。
三、村鎮建設管理股
指導全縣村鎮規劃編制工作;指導村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全縣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全縣村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和重點鎮的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受災村鎮重建工作;指導全縣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
四、住房管理股
指導、協調編制住房負責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征(拆)遷安置房的建設和管理;制定舊住宅區和城中村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住宅裝飾裝修工作;指導監督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指導監督商品房預售、房地產拆遷、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五、安全質量管理股
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指導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質量和建築市場管理;管理和協調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組織或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管理;負責建築安裝、裝飾、建築製品企業的資質管理認證工作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勘察設計行業的資質管理;組織擬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套用工作。
六、公用事業管理股負責制定城市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和年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供水、節水、中水利用、污水處理等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燃氣、供熱行業監管;負責城市公用事業的資質管理。
七、計畫財務股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有關經營城市資金的統籌管理和使用安排;負責管理行業的統計工作;承擔本系統計畫指標和經濟技術指標的匯總上報及綜合分析工作;負責本局各項資金和國有資金管理,負責所屬事業、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業務經費、專項資金及財務監督審計工作以及財務決算的審查;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的改革、改制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八、法規審計股
組織擬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受理和會同有關股室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服務中心住建局視窗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住房和市政工程項目的預算、決算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