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和執行縣財政、稅收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泉縣財政局
  • 所屬地區:臨泉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
臨泉縣財政局
2、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的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撥款,審查彙編財務收支計畫和決算。
3、管理和監督國債、投資、科技、環保等基金、資金,並辦理資金的撥付。管理和撥付重要商品儲備補貼資金和其他政策性補貼資金。
4、管理和監督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城市住房資金和土地出讓金的收支,參與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貿、科教、住房、土地、醫療、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改革,監督全縣彩票發行。
5、貫徹實施國家農業稅收法令和契稅徵收政策,負責財政對農業投入的管理工作,加強縣級各種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負責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財務。
6、)監督和管理全縣財務、會計工作,執行會計法律及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對違反會計制度的個人和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
7、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規定、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規範國有資產處置行為,資本金權屬界定和國有股權管理,制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其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制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
8、負責全縣國債管理工作和地方證券、金融、保險、擔保等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管理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負責涉外企事業單位財務監管工作。
9、負責財政、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內部工作制度,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報告和檔案起草與修改,負責組織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加強財政信息、信息網路和財政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關、檔案、保秘、信訪、綜治、計畫生育、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加強財政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局人事、編制、勞動工資、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等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預算股:擬定縣鄉鎮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體制,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貫徹和擬定公共財政支出政策,提出最佳化支出結構和政策建議;負責編制、批覆財政預算;組織編制部門預算,審核經費標準;會同審核各種專項資金的安排;分析報告全縣預算執行情況;擬定與鄉鎮的財政分配政策,負責對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費和罰沒收入;承擔與縣人大常委委會預算工作的委員會的有關聯絡工作和審計部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和財政管理。
研究全縣財政分配政策,編制財政中長期規劃;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參與工資、物價、住房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歸集、徵收和管理水利基金和土地出讓金;參與縣鄉綜合財政預算的編制及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辦理國庫資金調度和預算內資金劃撥;負責本級財政決算編制;負責辦理與省財政廳財政的年終結算工作和有償國債項目資金的撥付;負責擬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政法部門的財務管理。
三、社保股:參與研究、制定全縣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提出縣本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監督分管單位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制定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和批覆分管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分管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四、經濟建設股:管理有關財政支持經濟建設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專項儲備經費和風險基金,以及糧油差價補貼和重要儲備商品政策補貼資金;負責無償國債項目資金的管理;負責管理基本建設支出預算並監督檢查,制定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檢查;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審核和批覆分管單位的年度決算;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負責縣局境外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及財政監督工作;負責財政直接撥付企業的虧損補貼、稅收返還、再投入等支出項目的管理,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等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實施,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改革等有關工作,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縣所屬國有企業資產及其財務管理工作,歸口管理補助地方的專項經費。
五、會計股: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會計工作;宣傳貫徹實施《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會計職稱管理和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會審計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和會計負責人的雙重管理工作;負責稅政條法宣傳、稅源調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稅收政策、財稅協調事項及出口退稅工作。
六、農財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支農政策;承辦全縣財政支農業務工作;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金;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綜合財政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單位執行;對專項資金追究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制定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審核分管單位和年度決算。
七、行財股:負責組織擬定分管單位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分管單位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及編制年度滾動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單位綜合財政預算的執行;制定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督查使用、考核效果;審批分管單位年度決算,負責彙編全縣分管部門和單位年度財務決算,參與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擬定全縣公共資源統計評價規章制度,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八、金融債務股:負責全縣的金融債務工作,加強地方銀行、保險、證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管理擔保行業,擬定擔保的相關政策和制度,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進行審批、報批、對擔保業實施監督;負責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資金、財務、債務管理;在國際債務工作中,負責辦理省財政廳轉貸給我縣的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編制全縣利用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計畫,審批和編報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年度決算,制定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管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參與貸款項目的申報、評估、執行、監督和檢查,並負責落實還貸,負責管理貸款項目專用帳戶,辦理項目的報帳提款和撥款手續,並負責貸款項目及國內配套資金的管理。
九、政府採購股: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工作,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擬定政府採購規章,協調政府採購事務,檢查監督政府採購統計與分析,指導鄉鎮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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