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蒼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1號)和《中共蒼山縣委蒼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蒼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蒼髮〔2010〕10號),設立蒼山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蒼山縣發改局
- 地點:臨沂市蒼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根據國家、省、市頒布的投資核准目錄和項目規模(限額)標準,調整全縣投資核准目錄和項目規模(限額)標準,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核範圍,落實好投資審核許可權。
2、國家、省、市、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報國家、省、市審批、核准、備案外,區分不同情況由縣政府、縣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備案。
3、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省、市、縣審批的外,由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市、縣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三)承接辦理中央、省、市政府下放的安排中央和省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單項資金少的項目並轉發年度投資計畫的職責。
(四)加強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加強全縣投資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對全縣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