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計畫生育委員會

臨夏州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等。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甘肅省計畫生育條例》及省、州制定的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起草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加強的職能
強化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設;加強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服務工作;加強計畫生育的科學管理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推動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下放的職能
根據“政事分開”的原則,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等職能下放給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甘肅省計畫生育條例》及省、州制定的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起草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調查研究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發展狀況,積極總結推廣經驗,及時向州委、州政府報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情況和問題;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討。
(三)根據省上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協同州發展計畫委制定全州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州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工作。
(四)制定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綜合管理、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工作。
 (六)負責全州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制定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考核評估;參與全州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 (七)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全州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制定全州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 (八)負責編報省、州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全州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工作;檢查、指導全州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 (九)積極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各縣(市)計畫生育工作進行幫助、指導和督促。
 (十)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計畫生育的提案、議案、建議和意見。
 (十一)指導州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並承辦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外事工作。
 (十二)負責全州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 (十三)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計生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計生委內設5個職能科室:
1、人事秘書科
   組織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研;負責起草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性檔案、報告,協調籌備全州工作會、業務會及委務會議;協助委領導協調處理機關事務;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保密、督查、信訪、後勤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有關議案和提案;負責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及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委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2、規劃統計科
   編制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州未來人口發展預測與基本對策工作;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負責考核評估的組織實施;負責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信息化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人口有關數據進行核實與修定;指導全州人口 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全州計畫生育統計資料的數據錄入、匯總、建立資料庫工作;負責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台帳的管理、套用、建設工作;負責縣、鄉兩級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各縣(市)、各鄉(鎮)計算機技術指導、開發利用及聯網工作;負責非農業人口生育二孩指標的審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落實基層計畫生育規劃統計方面的各項具體工作;負責抓好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3、政策法規科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調查研究並指導依法管理計畫生育工作情況;負責指導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具體負責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規章的解釋、諮詢與宣傳工作;負責城市及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指導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及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負責機關普法工作。
4、財務檢查科
   負責編制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需求計畫;編報省、州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檢查指導各縣(市)計畫生育部門落實所需經費的投入和財務管理工作;檢查指導計畫外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州計畫生育服務站基本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州級投入經費的安排;負責機關及委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5、宣傳教育科(州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幹部培訓中心)
   負責全州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積極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負責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和規劃;擬定宣傳教育綱要並組織實施;負責抓好聯合國P35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編輯人口年鑑、計生工作簡報及有關新聞報導工作;指導和檢查各縣(市)及州直各部門、各單位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州計畫生育委員會1998年核定行政編制18名,現核定行政編制14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科級幹部職數10名,紀檢組科級幹部職數1名。
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 保留1998年核定的後勤事業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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