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支持重點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實施意見

《臨夏州支持重點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實施意見》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2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支持重點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8日
  • 發布單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省上“強工業”行動部署和州委十三屆二次全會暨州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鼓勵企業技術創新、開拓市場、擴大生產規模,推動縣域經濟和全州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臨夏州支持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臨夏州支持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支持企業範圍及條件
  1.在臨夏州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臨夏州“5540”百億工業企業培育工程企業;
  3.徵信良好、發展潛力大、成長性好、創新能力強、增加就業、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企業;
  4.工業產業鏈重點企業;
  5.符合臨夏州支持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
  二、支持方向和重點
  重點支持企業技術升級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研發、擴大生產規模、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建設等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銀行貸款。
  三、支持方式及貼息標準
  採取貸款貼息補助的方式,對上一年度企業技術升級改造、新產品研發、擴大生產規模、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建設等銀行固定資產貸款,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LPR)產生的年度貸款利息一次性給予 20%貼息補助,每個企業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逾期或展期不予貼息。
  四、企業需要提供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相關銀行貸款契約、貸款利息結算清單和利息支付憑證等複印件;
  3.上一年度稅務部門完稅證明;
  4.人民銀行徵信證明;
  5.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申報審核
  1.縣(市)初審。各縣(市)工信局、臨夏經濟開發區經發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申報,並對申報企業的主體資格、貸款明細、貸款真實性、貸款用途等情況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以正式檔案報州工信局。
  2.州級複審。州工信局會同州財政局、人民銀行臨夏支行對各縣(市)工信局、臨夏經濟開發區經發局上報的申報企業資料進行綜合審核,項目綜合審核原則上只減不增。
  3、專家評審。州工信局會同州財政局、人民銀行臨夏支行綜合審核後,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將專家評審意見報州政府審定。
  六、資金來源和撥付
  貼息補助資金來源為臨夏州支持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州財政局按照州政府審定的企業及貼息金額將貼息資金撥付至各縣(市)財政局和臨夏經濟開發區,由各縣(市)和臨夏經濟開發區撥付至相關企業。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貸款貼息資金
  1.提供虛假信息的;
  2.近 2 年發生過生產安全,質量和環境污染事故,受到處罰的;
  3.不符合國家和省州產業政策導向的;
  4.近 2 年有偷稅漏稅、失信懲戒和不良信用記錄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八、其他事項
  對獲得貼息補助企業名單按規定在州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 5 個工作日。

政策解讀

一、起草過程
為貫徹落實省上“強工業”行動部署和州委十三屆二次全會暨州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鼓勵企業技術創新、開拓市場、擴大生產規模,推動全州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臨夏州支持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州工信局牽頭擬定了《臨夏州支持重點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實施意見》,徵求了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金融辦、州稅務局等單位意見建議,根據各方面意見對《實施意見》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同時,州司法局對《實施意見》進行了合法性審查。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內容共八個部分:
(一)支持企業範圍及條件。主要支持列入臨夏州“5540”百億工業企業培育工程、產業鏈重點企業等企業。
(二)支持方向和重點。重點支持企業技術升級改造、擴大生產規模、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建設等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銀行貸款。
(三)支持方式及貼息標準。採取補助的方式,對企業擴大生產規模等項目建設固定資產貸款產生的利息給予貼息補助。
(四)企業需要提供的資料。規定了企業申請貸款貼息補助需提供的資料。
(五)申報審核。明確了企業貸款貼息補助申請資料初審、複審,組織專家評審等事宜。
(六)資金來源和撥付。明確了貼息補助資金來源、資金撥付部門及撥付流程。
(七)對不能申報貸款貼息補助企業進行了限定。
(八)對審定獲得貼息補助的企業按規定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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