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是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膠州市
  • 所屬部門:膠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歷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1.行使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鎮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及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影響城鄉規劃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和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定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3.行使城鎮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4.行使城鎮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燃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幹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在城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鎮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二)行使土地礦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行使農業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行使文化市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出版、發行、印刷(複製)、著作權、網咖、娛樂、演出、美術品、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全市性文化市場專項治理行動,查處“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行政處罰大案要案;
(五)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城鄉建設部門行使的物業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八)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政府規定的其他職權。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健全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書檔案、政務公開、電子政府、保密、後勤、會務、接待、機關效能、督辦督查等工作;負責財務工作;負責辦公設備、隊伍服裝、執法裝備、執法車輛的採購、配置與管理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執法活動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情況;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以綜合執法局的名義,在行政轄區內開展日常巡查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並及時向局報告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參加局組織的重大和跨區域的行政執法行動和應急任務;參加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的與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專項整治行動;完成其他交辦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韓衛東
局長:張海琛

歷任領導

局長:潘樹春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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