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見度目標物

能見度目標物

能見度目標物是在氣象台站四周不同方向不同距離選定若干作為觀測能見度標準的固定目標物。

根據這些目標物的能見與否及其清晰程度來確定觀測時的能見度。目標物的顏色愈深愈好,儘可能以天空為背景,其視角以0.5°~5.0°為宜。選好目標物後,應測出觀測點至目標物的距離,然後按方位和距離繪製出目標物分布圖。以供觀測時之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能見度目標物
  • 外文名:Visibility target
  • 選取目標範圍:氣象台站四周不同方向不同距離
  • 用於:固定目標物
  • 用途:按方位和距離繪製出目標物分布
  • 觀測視角:以0.5°~5.0°為宜
能見度,能見度目標物的選擇,能見度目標物分布圖的測繪,能見度的觀測和記錄,

能見度

氣象觀測的能見度是一個人工觀測的估計量,受到人為和物理因素的影響。通過客觀測量大氣透明度,實現能見度的器測,用氣象光學視程(MOR)表示。氣象光學視程是指白熾燈發出色溫為2700 K的平行光束的光通量在大氣中削弱至初始值的5%所通過的路徑長度。
白天能見度是指視力正常(對比感閾為0.05)的人,在當時天氣條件下,能夠從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認的目標物(黑色、大小適度)的最大距離。
夜間能見度是指:
①假定總體照明增加到正常白天水平,適當大小的黑色目標物能被看到和辨認出的最大距離。
②中等強度的發光體能被看到和識別的最大距離。
所謂“能見”,在白天是指能看到和辨認出目標物的輪廓和形體;在夜間是指能清楚看到目標燈的發光點。凡是看不清目標物的輪廓,認不清其形體,或者所見目標燈的發光點模糊,燈光散亂,都不能算“能見”。
人工觀測能見度,一般指有效水平能見度。有效水平能見度是指四周視野中二分之一以上的範圍能看到的目標物的最大水平距離。

能見度目標物的選擇

在氣象站四周不同方向、不同距離上選擇若干固定能見度目標物。
選擇能見度目標物的具體要求:
①目標物的顏色應當越深越好,而且亮度要一年四季不變或少變的。淺色、反光強的物體不適宜選為目標物。
②目標物應儘可能以天空為背景,若以其他物體(如山、森林等)為背景時,則要求目標物在背景的襯托下,輪廓清晰,且與背景的距離儘可能遠一些。
③目標物大小要適度,視角以0.5°~5.0°之間為宜。
④由於氣象站觀測的是水平能見度,因此目標物的仰角不宜超過6°。

能見度目標物分布圖的測繪

①目標物選定後,要測定觀測點與目標物的距離和目標物所在的方位。當目標物發生變化時,台站要對新增目標物進行實測,暫不能實測的,可從五萬分之一的地圖上量取。
②按照《地面氣象觀測規範》製作能見度目標物登記表,該表作為台站檔案妥善保管。
③根據能見度登記表繪製能見度目標物圖,要求從0.1km起50.0km終止。
④當選定的能見度目標物情況有改變,或被其他物體遮蔽而不能繼續觀測時,應另選目標物代替,並將有關情況記入能見度目標物(燈)登記表的備註欄。

能見度的觀測和記錄

①觀測人員要熟記能見度目標物的距離和方位。
②觀測能見度必須選擇在視野開闊,能看到所有目標物的固定地點作為能見度的觀測點。
③夜間觀測能見度時,觀測員應先在黑暗處停留5~15分鐘,待眼睛適應環境後進行觀測。
④加強集體觀測,經常研究和總結測站能見度在不同季節、不同時問、不同天氣條件下的變化規律,統一觀測標準,以便準確地進行觀測記錄。
⑤能見度觀測記錄以千米(km)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捨去,不足0.1千米記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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