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見度目測法

能見度目測法

能見度目測方法是一種古老而又傳統的方法,它是由人眼從背景中分辨目標物最遠距離的觀測方法。人眼在觀察極限能見距離附近的目標物時,起著決定作用的是亮度差異。實際上,當透過一段大氣去觀測目標物時,人眼看到的是視亮度對比。能見度的目測對於人來說是一個複雜的心理和物理過程,它與許多因素緊密相關,其中包括人的視覺條件,因此,能見度的估計受具體人的知覺和反映能力的影響,在能見度的估計上存在一定的主觀因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能見度目測法
  • 定義:人眼從背景中分辨目標物最遠距離
  • 性質:古老而又傳統的方法
  • 影響因素:人的視覺條件
  • 特性:存在一定的主觀因素
  • 分類:白天、夜間觀測
釋義,特點,方法及分類,

釋義

能見度目測方法是一種古老而又傳統的方法,它是由人眼從背景中分辨目標物最遠距離的觀測方法。人眼在觀察極限能見距離附近的目標物時,起著決定作用的是亮度差異。實際上,當透過一段大氣去觀測目標物時,人眼看到的是視亮度對比。

特點

目測法主觀性強、誤差大,因為目測法的“能見”與“不能見"界限不太明晰,外形輪廓由清晰到模糊過渡,只能憑人眼分,辨和主觀判斷,加上對比視覺閾值和照度視覺閡值隨照明條和心理影響的變化較大,必然在主觀上造成較大誤差。各台選擇的能見度目標物,就數量、分布範圍、尺度大小、光學特點均難一致。有限的目標物,只能估計出幾個能見度值,當能見度很差時,難以作出精確的測報。另外,目測法程式繁瑣,工作量大,尤其在機場,飛機起落次數多時,能見度的測報次數相應增多,觀測員的工作量相當大。在黎明和黃昏時,難以確定以目
標物還是以燈光為基準,易造成失誤。

方法及分類

能見度目測法在白天採用目標能見距離(即晴空水平能見度),夜間採用燈光能見距離。
(1)白天氣象能見度
白天能見度是指視力正常(亮度對比感閾為0.02)的人,在當時氣象條件下,能夠從天空無雲背景中看到和辨認的地面黑色目標物(大小適度,常取視場角為0.5º~5º)的最大水平距離。
由於空氣分子和氣溶膠粒子對光有散射和吸收作用,人眼所感受到的背景與目標物的亮度並不是它們的固有亮度,而是視亮度。人眼至目標物之間的氣層對目標物亮度的影響有兩方面。一方面,氣層對來自目標物的光進行吸收和散射,起到削弱作用;另一方面,氣層散射太陽光,起增大目標物視亮度的作用。因此,白天能見度是一個很複雜的大氣光學現象。
(2)夜間燈光能見距離和夜間氣象能見度
世界氣象組織對夜晚氣象能見度的規定是這樣一個最大距離,在這個距離上可以看到中等強度的燈光。根據這種定義,在夜間觀測能見度有很多困難,因為它與發光能見目標的選擇有很大關係。為此,有些國家套用白天等效能見度來定義並估計夜間能見度,把夜間能見度也規定成這樣一個最大距離,即保持大氣透明狀態不變,在白天將能看到標準暗目標的最大距離。
所謂夜間燈光能見度(能見距離),就是視力正常的觀察者在逐漸遠離燈光的過程中,觀察它剛好消失時離燈光的那段距離。夜間能見度觀測所需要的參照目標物,應根據測站四周不同方位、不同距離,選擇比較有代表性的、固定的目標物。對於夜間的目標物,應儘量選擇燈塔、引航燈,或帶有常亮燈光的建築物等。
在夜間觀測能見度時,可以利用影響大氣透明度的因子,通過對比觀測,找出相關規律,來判定夜間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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