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標準

能效標準是指規定產品能源性能的程式或法規。有時能效標準禁止能效值低於最低規定值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按照規定的測試程式確定產品的能源性能(通常指最大能耗或最低能效)的目標限定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能源效率標準
  • 外文名:energy-efficiency standards
  • 分級:5級
  • 作用:有較高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簡介,概念,標準分類,能源效率標準詳解,指令性標準,最低能源性能標準,平均能效標準,

簡介

概念

energy-efficiency standards
能效標準是指規定產品能源性能的程式或法規。有時能效標準禁止能效值低於最低規定值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按照規定的測試程式確定產品的能源性能(通常指最大能耗或最低能效)的目標限定值。在歐洲和拉丁美洲,有時用“限額”(norm)代替“標準”(standard)表示目標限定值。

標準分類

能效標準可分為指令性標準、最低能源性能標準和平均能效標準三類。
能效標準都可以是強制性的,也可以是自願性的。

能源效率標準詳解

指令性標準

指令性標準要求在所有新產品上增加一個特殊的性能或安裝一個獨特的裝置。對指令性標準確定符合性是最簡單的,僅需對產品進行檢測。

最低能源性能標準

性能標準主要規定最低能效(或最大能耗)指標,要求製造商在一個規定日期以後生產的所有產品都必須達到標準的規定。性能標準僅規定產品的能源性能,而不對技術或設計提出要求。性能標準允許創新和具有競爭性的設計,其符合性由實驗室確定。例如,一些電冰櫃的性能標準要求每台冰櫃每年所消耗的能源不能超過實驗條件下的能耗最高值。

平均能效標準

標準中的能效指標也可以按某種產品的年平均能效為基礎來確定。美國的汽車燃油效率標準即採用此法。日本有幾種產品的標準也採用此方法,要求製造商所生產的產品的能效達到或超過按銷售量加權計算的平均效率。銷售加權方法對推動技術進步尤其適用(例如,從白熾燈到緊湊型螢光燈,從儲水式電阻熱水器到熱泵熱水器)。提高平均能效水平可以增加新技術的市場份額,但並不完全淘汰舊技術。平均能效標準比其他標準需要更多的數據,符合性驗證也更困難。但在滿足提高產品能效目標方面,這種標準比其他標準賦予製造商更多的靈活性和創新性。與前兩種標準不同的是,平均能效標準要求製造商或政府採取措施吸引消費者購買足夠的高能效產品,以實現銷售加權平均能效的目標。
大多數能效標準(如北美)都是強制性的最低能源性能標準。一些國家(如日本、巴西和瑞士)則建立並實施自願性或目標性協定。自願性協定通常是在政府和製造商之間達成共識。在某些情況下(如瑞士),為了達到自願性標準的要求,要給製造商留出一段改進的時間。如果製造商沒有遵守自願性標準,有關機構可以用強制性標準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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