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淨法師,1963年12月7日出生於湖南省平江縣,1978年在平江三聯中學畢業。1978年10月在長沙縣金井鎮明月庵出家,黨中央落實宗教政策後能淨法師於1982年4月在開福寺剃度,同年5月在山西省五台山塔院寺授具足戒。1983年能淨法師被選為湖南省佛教協會常務理事,1984年至1990年曾擔任長沙市北區政協委員。1985年能淨法師榮獲‘長沙市宗教界四化建設先進個人’稱號。1986年至1990年能淨法師到湖南省佛學講習所及福州市崇福寺等地參學。
1991年至1992年本人在廣州市無著庵任監院,1992至1994年到長沙縣金井鎮明月庵住持並任長沙縣政協委員。1994年下半年開始,能淨法師擔任長沙市開福寺住持,1997年至今任長沙市佛協副會長,1997年至2002年任長沙市政協委員。1997年至今任開福區人大代表,2004年至今任湖南省佛教協會副會長,2005年任開福區慈善會副會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能淨法師
- 出生地:湖南省平江縣
- 出生日期:1963年12月7日
- 主要成就:開福區慈善會副會長
政治學習,寺院建設,寺院人材培養及管理,慈善公益事業,人物評價,
政治學習
能淨法師於1994年擔任開福寺住持以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向寺內尼眾宣傳國家及湖南省宗教政策,長期開展愛國愛教等教育工作,並把政治學習列入《開福寺共住規約》之中;同時注意加強對廣大信眾的培訓,每年舉辦居士進修班,讓他們懂得佛教知識,懂得黨的宗教政策和關心國家大事。由於宣傳落實得當,1997年在市宗教局組織的迎香港回歸政治學習中,本寺獲得個人組第一名;又於1999年參加市宗教局舉辦的慶澳門回歸演講比賽中再次取得個人第一名;更在2007年6月市宗教局開展的‘構建和諧社會徵文’比賽中榮獲團體獎和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好成績。
寺院建設
從1994年至今,在能淨法師的帶領下,開福寺修復了大雄寶殿、彌勒殿、齋堂、禪堂、念佛堂、海會堂、講經堂,重建了鐘鼓樓、清泰橋、回步橋、龍泉井、放生池、嘉宴堂(素食館),大悲殿,及增建了一棟4層高的比丘尼僧寮;1997年,又從緬甸請回玉質的5米高的釋迦牟尼佛像,及4米高的阿難、迦葉二弟子像;現本寺正在抓緊時間重建開福十六古景之一的碧浪湖。距今為止,開福寺總體修復工程總面積達16000平方米。開福寺修繕後,能淨法師積極協助黨和政府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完善開福寺的格局,多方奔走,為收回開福寺歷史遺留的房地產而努力。在黨和政府的高度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2001年,收回了原北大橋工程指揮部借用的6000平方米土地;2002年,收回了原立新織布廠所占用的土地13.17畝和9847.84平方米的房產;2004年,又將新河國小收回;2005年,措資600萬元恢復大悲殿;2006年,籌資200萬元恢復了菩提閣,重新整理寺院綠化廣場等;2007年,又收回了開福區工商局占用的3900多平方米土地。
寺院人材培養及管理
能淨法師於1999年開始至今,已承辦了五屆湖南佛學院尼眾部,為全國各地高級佛學院和大小寺廟輸送了幾百名合格的僧伽。在重修廟宇、擴建道場的同時,能淨法師完善了各種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寺院,使開福寺尼眾們的宗教生活逐步走上正軌,按照中佛協六代會精神,恢復了上殿過堂、半月布薩、念經拜懺、禪堂靜坐、學戒持戒等必修課業,十幾年來堅持開展了正常的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