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議會

肯亞議會

肯亞議會實行兩院制。2010年,肯亞經過全民公投通過憲法改革,增設參議院和最高法院。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共同組成國會,國會是全國最高立法機構,代為行使源於人民的立法權。參議院47名議員由選舉選出。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每5年選舉一次,與總統選舉、地方市政議員選舉同時舉行,即選舉當天每個選民同時投3張選票,以上人員每屆任期均為5年,但若期間總統解散議會,則應立即舉行新的大選。議會由224名議員組成,其中有210名民選議員(每個選區1名)、12名委任議員(名額由選舉委員會根據各黨派當選議員比例分配,總統根據各黨派提名委任),2名當然議員(議長和總檢察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肯亞議會
  • 類型:議會
  • 所屬國家:肯亞
  • 別稱:國民議會
選舉制度,黨團,職權立法,會議制度,關係,辦事機構,

選舉制度

議長、副議長候選人由各黨從本黨議員中提名,由全體議員通過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按規定,議員當選議長後即為當然議長,其選區議席自動空缺,通過補缺選舉方式填補。議長須脫離原政黨,成為無黨派人士,但副議長不受此限制。第十屆議會於2007年12月底選舉產生,其中女性議員18名,各黨派席位情況如下:
政 黨
選 舉 議 員 數
委 任 議 員 數
橙色民主運動(ODM)
99
6
民族團結黨(PNU)
46
3
橙色民主運動—肯亞ODMK
16
2
肯亞非洲民族聯盟(Kanu)
14
1
方舟黨(Safina)
5
0
全國彩虹聯盟—肯亞黨(NarcK)
4
0
全國彩虹聯盟(Narc)
3
0
恢復民主論壇人民黨(FordP)
3
0
愛國黨(CCU)
2
0
肯亞獨立候選人黨(PICK)
2
0
新恢復民主論壇肯亞黨(New FordK)
2
0
民主黨(DP)
2
0
肯亞西西黨(Sisi kwa Sisi)
2
0
肯亞人民黨(PPK)
1
0
環境綠黨(Mazingira Green Party)
1
0
肯亞民主聯盟黨(Kenda)
1
0
聯合民主運動黨(UDM)
1
0
肯亞非洲民主發展聯盟(Kaddu)
1
0
恢復民主論壇肯亞黨(FordK)
1
0
人民民主黨(PDP)
1
0
國家勞動黨(NLP)
1
0
肯亞非洲民主聯盟—正統(KaduA)
1
0
恢復民主論壇—正統(FordA)
1
0
議會下設四類委員會:
1、全體委員會,由全體議員組成;
2、會議委員會,共7個:會務、審計、公共投資、議長、議事規則、聯絡、權力與特權等;
3、部門委員會,共8個:農業、土地和自然資源,能源、通訊與公共工程,教育、研究與技術,衛生、住房、勞動和社會福利,行政、國家安全與地方政府,財政、計畫和貿易,司法與法律事務,國防與外交關係;
4、議會還視情設立特設委員會就某一事項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

黨團

執政黨議員團領袖由總統指定,現為副總統穆西約卡(ODMK領袖)。由於大部分黨派均參與了聯合政府,反對黨議員團人數不足憲法規定的30人以上,肯亞議會無官方反對黨(Official Opposition)及反對黨領袖。

職權立法

根據憲法規定,國民議會有立法、審計財政計畫、審議和通過政府財政預算、監督政府事務等職責,並有對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及彈劾內閣成員或政府的權力。一般議案由與會議員(至少30名)通過簡單多數表決即可;個別重大事項,如憲法修正案、對總統不信任案等須獲得65%議員支持,並經三讀後才能通過。議會通過的議案須經總統批准,並以政府公報(GOVERNMENT GAZZETE)形式刊出後方能生效。

會議制度

議會會議一般為每年3月中旬召開,2009年為第十屆議會第三次會議。每次議會會議一般分段召開,開會時間為每周二、三、四。如2008年(第十屆議會第二次會議)分為三段,分別為3月中旬至5月中旬、6月中旬至7月底、10月初至12月底,期間為休會時間。

關係

與其他機構之間的關係
肯亞實行總統內閣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根據現行憲法,總統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代表政府向議會負責。總統可以國家元首身份在議會發表講話,也可以內閣首腦和議員身份參加議會會議。總統可在任何時候解散議會。

辦事機構

肯亞議會辦事機構為議會事務委員會(the Parliamentary Service Commission ,PSC),議長為委員會主席。議長所任命的秘書長(Clerk)負責議會日常事務,是PSC的負責人,下設若干副秘書長及助理秘書長,均由秘書長任命。PSC由公共關係辦公室(負責新聞、對外交往)、人力資源部、採購部、會計部、財政部(負責議會活動相關預算)等部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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