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以來,我縣按照市政務公開辦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2009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況
(一)認真落實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條例》實施以來,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安排部署下,各成員單位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加強了工作溝通和配合。縣直各部門和鄉(鎮)先後明確了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安排了人員和經費專抓信息公開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息公開責任機制。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在會議上予以強調,明確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二)不斷健全完善《指南》和《目錄》。按照“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系統升級後的目錄和指南編制要求,進一步科學規範政府信息類別,明確界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範圍,不斷健全、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目前,全縣68個公開主體都能按照要求完成了各自目錄和指南的編制工作,並在政府入口網站統一對外發布了所有公開主體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極大方便了民眾的查閱與利用。
(三)認真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我縣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各部門和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將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同時,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改版了縣政府公文處理單,使公文類政府信息在產生的過程中就明確是否公開。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規範管理。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縣始終遵循依法依規,按章辦事的原則,不斷建立各項公開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一開始就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目前,制定了以下相關工作機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的“申請公開”格式樣本要求,及時受理、審查、處理、答覆公眾的信息公開申請。
(五)積極開展相關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繼續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多種形式宣傳相關政策,營造濃厚的公開氛圍。由於政府信息公開網系統升級,縣政務公開辦公室採取以會代訓、下發檔案等方式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了培訓,圍繞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具體做法、公開程式、制度規定以及需要實現的目標任務進行了詳細的講解說明,著重對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平台操作進行培訓,不斷提高了他們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思想認識和業務工作水平,有效促進了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本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09年,全縣共產生主動公開的信息4360條,其中,縣政府及其部門(單位)主動公開2934條;鄉、鎮政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26條。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縣在完善政府網站、公共查閱場所、政務公開欄等多種信息公開的方式的同時,還在縣政府廣場設立大螢幕電視、在行政服務中心等處設定電子顯示屏、政府信息公開欄,及時將有關信息公開;完善新聞發布會制度, 2009年共召開3次新聞發布會,豐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另外,我縣還與電信、移動、聯通公司等單位聯合,當發生重大事件時用手機簡訊的形式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公眾公布。2009年4月6日我縣梁園地區發生有感地震時,縣政府第一時間將信息公開,穩定了公眾的情緒,保證了全縣人民的生產、生活、學習秩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縣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以政府信息公開網“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為主,均按時限要求予以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的1件, “部分公開”的1件,“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縣2009年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9年,本縣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發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9年是《條例》實施的第二年,我縣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多數鄉鎮、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到位,主動公開意識不強;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責任落實不夠到位;部分單位信息發布不夠及時,更新速度不快等。針對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後,我們將採取以下措施加以解決:
(一)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增強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意識,加大公開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信息都要主動公開。
(二)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台作用,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同時,強化檔案館、圖書館等場所查閱服務功能,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向鄉鎮、社區等基層領域延伸,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創造便利條件。
(三)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示範點單位指導和經驗總結,充分發揮示範點單位的輻射效應和示範帶動作用,適時開展工作交流,通過舉辦經驗交流會、現場工作會議、調研考察等形式加強業務交流,同時,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問題的研究和協調。
(四)不斷規範行政權力陽光運行。重點推進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部門信息公開,著重抓好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環保、國土資源、城鄉建設、房屋拆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規範行政執法信息公開行為,加強對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社會影響大、民眾關注度高的行政執法結果公開管理。
七、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們將按照省、市、縣政府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隊伍建設。各鄉鎮、各部門要明確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落實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充實工作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的服務視窗。
二是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透明度。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於投資項目管理、運營的全過程。及時發布本縣政府投資的重點投向和資金測算情況。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計畫及其實施進展情況。
三是加大公開力度,切實豐富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繫。同時,對縣政府及部門的信息,按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豐富公開內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斷充實和完善。努力探索信息公開的新路子,開展多種形式的信息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方便人民民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有針對性開展工作,廣泛聽取民眾的意見與建議,把人民民眾普遍關心、涉及民眾利益的政府信息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予以公開。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我們將疏通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渠道,採取網上檢查、一線督查、編髮簡報、檢查評比等形式,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將繼續組織專門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進一步明確職責,表揚先進,鞭策後進,確保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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