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股票發行市場的特點:一是無固定場所,可以在投資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等處發生,也可以在市場上公開出售新股票;二是沒有統一的發行時間,由
股票發行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市場行情走向自行決定何時發行。
構成
股票發行市場由三個主體因素相互連結而組成。這三者就是
股票發行者、
股票承銷商和
股票投資者。發行者的
股票發行規模和投資者的實際投資能力,決定著發行市場的股票容量和發達程度;同時,為了確保發行事務的順利進行,使發行者和投資者都能順暢地實現自己的目的,承購和包銷股票的中介發行市場,代發行者發行股票,並向發行者收取手續費用。這樣,發行市場就以
承銷商為中心,一手聯繫發行者,一手聯繫投資者,積極開展股票發行活動。
方式
在各國不同的政治、經濟、社會條件下,特別是
金融體制和
金融市場管理的差異使股票的發行方式也多種多樣。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可以概括如下:
這是根據發行的對象不同來劃分的。
公開發行
又稱
公募,是指事先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向社會廣大投資者公開推銷股票的方式。採用這種方式,可以擴大股東的範圍,分散持股,防止囤積股票或被少數人操縱,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社會性和知名度,為以後籌集更多的資金打下基礎。也可增加股票的適銷性和
流通性。公開發行可以採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發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發行費用通過
金融中介機構代理。
不公開發行
又叫私募,是指發行者只對特定的發行對象推銷股票的方式。通常在兩種情況下採用:一是股東配股,又稱股東分攤,即股份公司按
股票面值向原有股東分配該公司的
新股認購權,動員股東認購。這種
新股發行價格往往低於市場價格,事實上成為對股東的一種優待,一般股東都樂於認購。如果有的股東不願認購,他可以自動放棄新股認購權,也可以把這種認購權轉讓他人,從而形成了認購權的交易。二是
私人配股,又稱第三者分攤,即股份公司將新股票分售給股東以外的本公司職工、往來客戶等與公司有特殊關係的第三者。採用這種方式往往出於兩種考慮:一是為了按優惠價格將
新股分攤給特定者,以示照顧;二是當新
股票發行遇到困難時,向第三者分攤以求支持,無論是股東還是私人
配售,由於發行對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過公募方式,這不僅可以節省委託中介機構的手續費,降低
發行成本,還可以調動股東和內部的積極性,項固和發展公司的公共關係。但缺點是這種不公開發行的股票流動性差,不能公開在市場上轉讓出售,而且也會降低股份公司的社會性和知名度,還存在被殺價和控股的危險。
這是根據發行者推銷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來劃分的。
直接發行
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擔股票發行的一切事務和發行風險,直接向認購者推銷出售股票的方式。採用直接發行方式時,要求發行者熟悉招股手續,精通招股技術並具備一定的條件。如果當認購額達不到計畫招股額時,新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或現有股份公司的
董事會必須自己認購來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適用於有既定發行對象或發行風險少、手續簡單的股票。在一般情況下,不公開發行的股票或因公開發行有困難(如信譽低所致的市場競爭力差、承擔不了大額的發行費用等)的股票;或是實力雄厚,有把握實現巨額私募以節省發行費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採用
直接發行的方式。
間接發行
又稱間接招股,是指發行者委託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出售股票的方式。這些中介機構作為股票的推銷者,辦理一切發行事務,承擔一定的發行風險並從中提取相應的收益。
股票的
間接發行有3種方法:一是代銷,又稱為代理招股,推銷者只負責按照發行者的條件推銷股票,代理招股業務,而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在約定期限內能銷多少算多少,期滿仍銷不出去的股票退還給發行者。由於全部發行風險和責任都由發行者承擔,
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只是受委託代為推銷,因此,代銷手續費較低。
二是承銷,又稱余股承購,
股票發行者與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簽訂推銷契約明確規定,在約定期限內,如果中介機構實際推銷的結果未能達到契約規定的發行數額,其差額部分由中介機構自己承購下來。這種發行方法的特點是能夠保證完成
股票發行額度,一般較受發行者的歡迎,而中介機構因需承擔一定的發行風險,故承銷費高於代銷的手續費。
三是包銷,又稱包買招股,當發行新股票時,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先用自己的資金一次性地把將要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買下,然後再根據市場行情逐漸賣出,中介機構從中賺取
買賣差價。若有
滯銷股票,中介機構減價出售或自己持有,由於發行者可以快速獲得全部所籌資金,而推銷者則要全部承擔發行風險,因此,包銷費更高於代銷費和承銷費。股票
間接發行時究竟採用哪一種方法,發行者和推銷者考慮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雙方協商確定。一般說來,發行者主要考慮自己在市場上的信譽、用款時間、
發行成本和對推銷者的信任程度;推銷者則主要考慮所承擔的風險和所能獲得的收益。
這是按照投資者認購股票時是否交納股金來劃分的。
有償增資
就是指認購者必須按股票的某種發行價格支付現款,方能獲得股票的一種發行方式。一般公開發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東配股、
私人配股都採用
有償增資的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發行股票,可以直接從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
資本金。
無償增資
是指認購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繳納現金就可獲得股票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只限於原股東,採用這種方式發行的股票,不能直接從外辦募集股本,而是依靠減少股份公司的
公積金或盈餘結存來增加
資本金,一般只在
股票派息分紅、
股票分割和
法定公積金或盈餘轉作資本配股時採用
無償增資的發行方式,按比例將新股票無償交付給原股東,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股東分益,以增強股東信心和公司信譽或為了調整資本結構。由於無償發行要受資金來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經常採用這種方式發行股票。
搭配增資
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東分攤
新股時,僅讓股東支付發行價格的一部分就可獲得一定數額股票的方式,例如股東認購面額為100元的股票,只需支會50元就可以了,其餘部分無償發行,由公司的
公積金充抵。這種發行方式也是對原有股東的一種優惠,只能從他們那裡再徵集部分股金,很快實現公司的增資計畫。
上述這些股票發行方式,各有利弊及條件約束,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可以採用其中的某一方式,也可以兼采幾種方式,各公司都是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擇優選用。當前,世界各國採用最多、最普遍的方式是公開和
間接發行。
股票發行類型
1.首次公開發行(簡稱IPO)。首次公開發行是
擬上市公司首次在證券市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並上市的行為。通常,首次公開發行是發行人在滿足必須具備的條件,並經
證券監管機構審核、核准或註冊後,通過
證券承銷機構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過程。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發行人不僅募集到所需資金,而且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或轉制,稱為上市公眾公司。
我國發行方式
我國現行的有關法規規定,我國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公募增發)採取對公眾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
機構投資者配售相結合的發行方式。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增發)或發行
可轉換債券,
主承銷商可以對參與
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分類,對不同類別的機構投資者設定不同的配售比例進行配售。
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投資者認購新發行的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格。根據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等於
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所得的
溢價款項列入發行公司的
資本公積。
股票發行採取
溢價發行的,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股票發行的定價方式,可以採取協商定價方式,也可以採取詢價方式、上網競價方式等。我國《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可以通過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