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3年11月1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範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這是股票發行註冊制首次列入中央檔案,將對我國資本市場帶來重大影響。”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中國股市市場化進程中的最大障礙就是對股票發行的過度行政干預。近一兩年來,市場對實行註冊制的呼聲很高,監管層也多次透出未來要推行註冊制的信號。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資本作為基礎性
資源,在配置中更應凸顯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董登新說,註冊制改革已經沒有退路。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發行由審核制向註冊制過渡,並不意味著發行標準的降低和監管的放鬆。相反,註冊制對事後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以更加嚴格的監管維護市場健康運行。這要求證監會的職責隨之發生根本性變化,監管重心後移。證監會需要把更多精力由審批轉移到查處市場違規行為、打擊證券犯罪和維護市場"三公"等方面。
雖然註冊制的真正實施還有待證券法的修改,但註冊制藍圖帶給資本市場的變革已經可以預期。理順關係,該市場的歸市場,該監管的歸監管,資本市場的活力將由此得到釋放。
最新訊息
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3月6日參加全國人大安徽代表團全團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證監會2014年任務是研究新股發行註冊制改革方案,年內可以完成,但正式實施要待證券法修改之後,今年肯定不會實施。
肖鋼說,“如果實施發行註冊制改革的市場制度、法律、中介機構水平、投資者情況是100分的話,目前我國的綜合市場條件還不到50分。註冊制改革不會一夜間改成,而是需要一個過程。”
針對T+0交易制度問題,肖鋼表示,目前支持和反對T+0的兩派意見依然存在,沒有達成共識,證監會已經研究了很長一段時間,現在仍然在做更深入的研究和論證,沒有確定要恢復T+0。他同時表示,即使將來有可能,也不會是大家想像中的全部開(T+0),恐怕會有一些條件、範圍和限制的,可能會選一部分藍籌來試點。
2015年12月21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受國務院委託就《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簡稱“草案”)作出說明。肖鋼表示,草案規定了三方面內容,包括授權事項、實施期限以及相關配套要求。
肖鋼表示,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明確要求,也是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實施的重要任務。李克強總理對此高度重視,強調要穩步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積極培育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引導更多資金投入實體經濟。與股票發行核准制度相比,註冊制是一種更為市場化的股票發行制度,其主要內容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完善信息披露規則,由證券交易所負責企業股票發行申請的註冊核准,報證監會註冊生效;股票發行時機、規模、價格等由市場參與各方自行決定,投資者對發行人的資產質量、投資價值自主判斷並承擔投資風險;監管部門重點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齊備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進行監督,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嚴格處罰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肖鋼指出,現行股票發行實施的核准制度,是由證券法確立的。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需解決於法有據的問題。為此,證監會在與有關方面溝通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並向國務院報送了《關於提請啟動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法律程式的請示》,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調整實施證券法有關規定,解決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法律依據問題。國務院法制辦經徵求中央有關單位、全國人大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並與證監會反覆研究,形成了草案,草案已經2015年12月9日國務院第115次常委會討論通過。
2016年3月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士余表示,註冊制是不可以單兵突進的。研究論證需要相當長的一個過程。這也意味著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將暫緩施行。
制度改革
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監會[微博]主席肖鋼在博鰲亞洲論壇對媒體表示,IPO註冊制改革草案年底出台。
在2013年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這是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准制向註冊制過渡的重要步驟。2014年兩會期間,肖鋼也曾向表示,證監會2014年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研究註冊制實施的方案。由於實施註冊制的前提是修改《證券法》,因此今年肯定不能實施;如果2015年《證券法》修改完成,那么註冊制就能實施。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北京經表決,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決定指出,為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基礎功能,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准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註冊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由國務院作出規定,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決定指出,國務院要加強對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並就決定實施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中期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範和化解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該決定的實施期限為兩年,決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有業內人士表示,儘管從3月1日開始的兩年內的任意一天都可以實施註冊制,但相應的規章制度還沒有出來,甚至連討論稿或意見稿也沒有看見,所以真正實施還需要時間。其中備受關注的股票註冊制改革,目前已處於全國人大“二審”的階段,國務院授權證監會試點後會儘量提速,但2016年出台註冊制改革方案的可能性不大。
與此同時,有業內人士稱,註冊制的落地出台的決定因素,除了具體事務工作的進度外,關鍵在於整個A股市場是否進入一段相對較長的穩定期或回升期,只有在市場情緒樂觀的條件下,註冊制的推進才可能加快。
市場影響
青年經濟學者、財經專欄作家陳恩摯認為,註冊制對市場影響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長遠來看,註冊制將減少為權力尋租買單,減少波動,強化價值投資,這對中小投資者帶來的好處要大於其損失。
利好: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當一些人或部門手握“誰可以上市”“誰先上市”的大權時,不可避免會引發權力尋租現象,這些權力可能會被轉化為個人利益。最終,誰為這種昂貴的“審批權力”買單?絕不是上市企業,而是中小投資者。這就好比,誰為計程車的牌照,為“份子錢”買單?普通乘客呀。所以,核准制隱藏著對中小投資者的“暗中掠奪”的不合理機制。如果不實施註冊制,無法談投資者保護。
二、註冊制有助於將資金引流到實體經濟,有助於“萬眾創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僅僅是讓上市企業獲得資金支持,與其他企業無關,與經濟無關。這是因為,長期以來,因為審批制及上市難問題,A股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獨立市場,股市走牛也只是讓殼資源更搶手、更稀缺。如果實施註冊制,那就不同了。註冊制讓風投、創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機制。有了上市預期,A股的高估值將會吸引大量的資金進入股權投資市場,進入中小微企業,投資和服務於新經濟。這種市場化的資金導流,打通股市和經濟的“任督二脈”,顯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讓A股由賭場向市場轉變,減少毫無意義的殼資源炒作。我們知道,核准制的結果是殼資源稀缺,而不是投資資金稀缺。其結果是,很長時間裡,一堆資金圍著殼資源亂炒一通,在5000點的時候,創業板平均市盈率達到120倍以上。這其實就是賭場,我想不出這些炒作資金對經濟的任何意義。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樣的賭場中,價值投資成為空話,中小投資者大多為輸家。
四,增加市場穩定,減少大幅波動。對於上一波股災,有很多人認為是股災拖延了註冊制施行。其實不然,筆者認為是註冊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股災。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短時間內暴漲,因為泡沫。我們知道,在嚴格的核准制下,企業上市的節奏肯定跟不上槓桿資金入場的節奏。如果註冊制早點推,如果股票供應與槓桿資金入場保持更好的市場動態均衡,可能就不會短期暴漲暴跌。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漲跌停板也會助漲助停。筆者認為這都是A股長期大幅波動的根源,務必要引起重視。
利空:
因為目前的股票價格是有殼資源溢價的,也就是含有“審批權力”的價值。如果推行註冊制,部分股票,特別是中小市值股票的價格會受影響。這個原因完全可以理解。這就好比,手裡如果持有計程車牌照的人大多會反對完全市場化且無需牌照的專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