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需求者是指通過發行金融工具融通資金的機構和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金需求者
- 外文名:無
- 含義:通過發行金融工具融通資金機構
- 分類:分四類
簡介,分類,
簡介
金融投資市場中的資金需求者,也就是金融投資市場中的借款人,按其需求量大小排列,也可分為四類:
分類
1.企業
工商企業是金融投資市場中最大的資金需求者或借款人。企業或通過向金融市場發行股票、債券來籌措長期資金,用於建廠、更新和擴充設備等;或因臨時性、季節性等原因,資金周轉不靈時,向金融投資市場融通短期資金;用以補充其本身資金的不足。農業企業的季節性很強,其資金需求具有集中性和迫切性,需要向金融市場迅速融通資金。
2.政府及公共團體
政府在稅收淡季,因先支後收,常向金融投資市場作短期性的融通;如果入不敷出,發生赤字時,則需向金融投資市場作長期性的融通,即發行中長期公債,彌補其財政赤字。公共團體有時也需向金融市場融通資金,但一般範圍不大。數額較小。
3.家庭或個人
家庭或個久雖然經常以資金供給者的身份出現,但因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商品性住宅、汽車等,或為應付緊急支出,需要借入資金時,往往也需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協助,以利用分期償還方式向金融投資市場借到款項。
4.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作為信用中介,既是金融投資市場上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投資市場的資金需求者。它主要是以存款方式吸收資金,以貸款方式運用資金。但當其本身準備不足或需要增加貸款以滿足客戶需要時,則向同業或中央銀行融通;必要時還可向金融投資市場出售流動資產融通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