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第 2 部分:包裝材料

《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第 2 部分:包裝材料》是2020年8月1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第 2 部分:包裝材料
  • 外文名: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for meat and processed meat Part 2:Packaging material
  • 標椎編號:T/CMATB 6002.2—2020
  • 國民經濟分類:A019 其他農業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材料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 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檔案適用於氣調包裝材料生產企業。

起草單位

希悅爾(中國)有限公司、江陰升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寧波霖華塑膠有限 公司、南通環球塑膠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裝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江蘇大江智慧型裝備有限公司、 湖北周黑鴨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泰華施清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安姆科包 裝(上海)有限公司、可樂麗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蘇州市和好塑業有限公司、羅迪波爾設備有 限公司。

起草人

李小俊、叢林虎、楊偉、葉紹平、張雪蓮、雷烜、李海鵬、俞吉良、陳曉文、 周徐、江浩、祁麗芳。

主要技術

1. 食品接觸用塑膠及製品應符合GB 4806.7的規定,其中樹脂的使用應符合GB 4806.6及相關公告 的規定。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9685的規定。
2. 外觀和印刷質量應符合GB/T 10004的要求。
3. 尺寸偏差
厚度偏差
長度、寬度、高度偏差
4. 預製托盒的質量偏差:±5%。
5. 物理力學性能
蓋膜、底膜、預製托盒
6. 衛生標準
共擠出類產品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感官指標和理化指標應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
乾復類產品符合 GB 9683 的要求。
7. 溶劑殘留量
用乾法複合生產的包裝材料,其溶劑殘留量總量 5.0mg/m2,其中苯類溶劑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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