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北蒙古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肅北蒙古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是肅北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省市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援。
(四)負責制定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全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
(六)負責制定全縣衛生監督執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評估、執法稽查和行政許可,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並監督其依法從業。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加強血液管理。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負責並實施全縣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蒙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地方技術標準。完善中蒙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蒙醫藥建設,加大中蒙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蒙醫藥相關產業建設。
(十二)負責全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縣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維護老年人在就醫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十三)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和紅十字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新形勢下縣衛生健康局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衛生健康行業放管服改革,最佳化行政審批程式,提高效率,方便民眾辦事。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制度,加強行業監管,營造良好的衛生健康發展環境。

領導分工

韓剛,縣衛健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主持縣衛生健康局全面工作。牽頭主抓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及國家安全工作。
毛岩,縣衛健局副局長,負責老齡委、綜治、維穩、信訪、防邪、禁毒、安全生產、國家安全、環保、健康雙創(健康家庭、健康村)、職業病防治;愛國衛生運動、創衛、廁所革命、紅十字會、衛生監督、醫藥行風建設、雙擁(徵兵)、醫養結合等工作。
丁淑媛,縣衛健局副局長,負責黨務辦、基層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精準扶貧、工青婦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黨務、政務、信息、保密、機要、檔案、綜治維穩、信訪、環保、安全生產、政務公開、文稿起草、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考核,意見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資源配置體系建設。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承擔醫療機構所需證件準入許可及從業人員資格認定辦理。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基礎設施項目工作。做好全縣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承擔全縣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和外事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議。承擔組織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協調推進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對各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行考核和評估。
(二)紅十字會和醫政醫管與監督執法股。擬定全縣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負責醫療行業協會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托幼機構監管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定並落實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科研項目管理、新技術套用。指導行業學術團體管理工作。擬定維護公眾健康權益、衛生健康糾紛處理相關政策落實,指導依法調解處理衛生健康服務糾紛。負責辦理民眾醫療服務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審核辦理,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行政審批程式,辦理政務服務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中蒙醫藥政策,負責我縣中蒙醫藥事業發展,包括中蒙醫醫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養、中蒙醫藥信息化建設。制定並實施我縣中醫蒙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和我縣中蒙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規範我縣中蒙醫醫療服務秩序。開展中蒙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及名中醫評選等相關人才培訓工作。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中醫藥文化建設、養生保健及旅遊產品開發。制定及組織實施中醫藥醫養結合政策,開展我縣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推進中蒙醫藥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
擬訂並實施全縣衛生健康教育規劃和國民營養規劃,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宣傳網路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活動。承擔愛國衛生工作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協調開展控煙工作。承擔全縣幹部保健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幹部保健措施。
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初步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解釋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醫療服務市場、公共衛生服務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服務機構、監督檢查。規範醫療廢棄物運送、貯存、處置。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擬定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碘鹽國家衛生標準的行政處罰及碘缺乏病監測工作。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三)衛生健康與疾控應急股。負責擬定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牧農村衛生健康相關信息;落實衛生支農的各項政策,制定和實施基層衛生人員和鄉村醫生培訓項目;組織實施國家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指導,組織開展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國家及地方性生育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業務工作,負責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母嬰安全、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參與全縣婦女和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承擔縣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建議。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協助做好老年人維權和優待工作。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落實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防治規劃,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和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等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承擔全縣落實醫療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調撥工作。承擔法定傳染病的監測、統計、報告和預警工作,負責急性、烈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承擔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督導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衛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重大活動衛生保障任務。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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