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地方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
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
和諧醫患關係。
(三)負責制定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方案、免疫方案、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指標,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援。組織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進行監測與綜合預防,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和實施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管理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負責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牽頭《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負責依法審批和管理醫療機構,規範醫療市場,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
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九)負責擬訂並實施全區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服務、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學術團體的工作。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一)貫徹執行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及相關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協調推進中醫藥服務相關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全區
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健康保健、年度體檢工作,並承擔全區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和健康服務過程中的基本權益和老年人合法權益。
(十四)指導全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監督管理
醫療衛生機構加強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工作;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醫用輻射設施設備監督管理,配合做好放射性污染事件應急工作;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負責供水管網末梢水水質監測,將供水管網末梢水水質監測結果定期報區政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建立健全環境與
健康風險評估體系和環境公害病監測預警體系,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環境質量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
(十六)負責衛生健康領域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鑑定管理、醫療廢棄物的安全處置和醫療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負責生產安全事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鑑定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衛生健康方面的能力建設。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
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和趨勢影響,完善人口預測預報制度,落實國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市、區人口發展規劃的有關任務。
2.與區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進行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對食品安全隱患,立即採取措施。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會議組織、文稿起草、公文審核、督察督辦、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信息、輿情監管、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接待聯絡工作。綜合協調下屬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工作;擬定實施並監督落實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資格認定、職稱評聘;負責局機關信訪接待、提案建議及各項工作任務的督辦落實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辦職責:負責局機關及區屬單位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基層組織建設、黨員幹部教育培訓、效能建設和政務督查、巡察工作、黨務公開工作,管理系統工、青、婦、老幹部工作。負責黨員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醫政股職責:負責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醫療機構、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基層衛生、
社區衛生服務。承擔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組織緊急醫療救護工作。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制定全區衛生人才隊伍、學科建設等工作。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擬定中醫藥發展規劃、中醫人才培養,指導醫療衛生健康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工作。協調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參與制定中醫藥產業政策,促進中醫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制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共衛生股職責:負責指導全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和婦幼健康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
基本公共衛生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政策。承擔全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重大活動衛生保障任務。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與家庭發展股職責: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公平性、健康審查,承擔依法行政、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與健康綜合監督。依法組織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的綜合監督;開展職業病防治監管、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健康扶貧政策的落實。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研究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建議。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計畫生育協會、城市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衛健系統共青團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統計信息股職責: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項目建設、財務管理、價格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統籌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資源配置與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組織衛生事業費預、決算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衛生健康系統財務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的落實。承擔《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愛衛股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普及宣傳衛生知識和衛生檢查和評比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活動。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鎮、衛生單位活動。配合區農業農村局規劃、指導、協調全區改水改廁工作,做好全區農村改廁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技術指導和考核評估;承擔控煙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負責全省健康素養監測及評估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