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北蒙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肅北蒙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是肅北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肅北蒙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肅北蒙古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 性質:肅北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與省、市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肅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指導轄區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 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檢查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
(十一)負責縣防震減災應急救援方案的制定與實施,負責全縣震災預防工作,監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落實,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地震資料庫建設、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等。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駐肅企業和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采砂石場、尾礦庫的日常安全監管;監督管理轄區內地質勘探單位。
(十四)負責煤礦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完成上級煤監部門有關煤礦安全工作的其它任務。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考試考核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八)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減災委員會、防汛抗旱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等議事機構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縣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領導分工

董科,縣應急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應急管理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森林和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全面工作;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網路安全工作;分管局黨建辦;聯繫執法大隊。。
劉煜華,縣應急局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分管非煤礦山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安全生產調查統計與分析、控制指標實施與安全生產事故網路直報、綜治維穩防邪、平安建設、掃黑除惡、禁毒、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宣傳思想精神文明、新聞報導、環保、保密、全域無垃圾、愛國衛生運動、計畫生育、工青婦、雙擁、道路交通、信訪、農民工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定案的辦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綜合減災股;聯繫煤礦安全事務中心;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巴音筍布爾,縣應急局副局長,分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監管、工貿領域安全監管;統戰、脫貧攻堅、退役軍人事務、鼠疫防控、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應急信息報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應急救援等工作;酒泉市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目標責任書考核;協調做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股、綜合執法監督股、應急管理股;聯繫應急保障中心;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政務公開、文稿起草、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及機關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黨的建設、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組織開展系統法制建設,承擔本局重大行政決策及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政許可的法制審核和匯總統計工作。負責行政服務視窗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輿情應對、信息發布以及公共應急知識普及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及培訓基地建設管理工作。
(二)安全監管執法股。負責非煤礦山、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指導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煤礦企業生產準入和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查處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煤礦技術改造、改擴建項目的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的審查報批工作。做好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工作,依法監督落實分管領域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隱患治理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依法監督落實分管領域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隱患治理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基礎工作。負責縣本級執法計畫制定、執法統計工作,指導規範行政執法。受理相關信訪、舉報、移送案件並落實轉辦、分辦、督辦、反饋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培訓、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中介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專家庫管理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和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巡查、考核及專項督查、整治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數據統計分析,承擔相關政策課題研究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應急減災管理股。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肅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預案演練工作。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和保障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和應急數據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編制並推進實施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火災預防、撲救工作,負責重大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全縣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指導洪澇災害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縣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和受災民眾的生活救助。負責編制全縣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和防震減災應急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助規劃、建設、改造、管理轄區內地震監測台網,貫徹實施有關技術規範;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提出本轄區地震趨勢預報意見,組織管理本轄區內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成果的套用;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的考察、匯總和快速上報等地震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地震資料庫建設、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規劃;指導鄉鎮防震減災工作。承擔縣森林和草原防火指揮部、防汛抗旱指揮部、減災委員會、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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