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肅北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肅北蒙古族自治縣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行業內安全監督管理。
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貫徹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及質量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九)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批准發布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十)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創造和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

領導分工

吳麗萍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幹部教育培訓、單位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後勤管理、信息技術保障和網路安全、新聞宣傳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市場監管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市場監管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管方面各類突發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質量安全監管應急演練計畫並組織實施。
承擔本部門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論證和備案審查;組織開展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工作;承擔本局有關行政複議、應訴、賠償、聽證及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組織本局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制定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質量信用建設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二)行政許可和登記註冊股。統一管理市場監管相關行政許可事務,集中開展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制定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和審批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鑑定、審核、清理相關工作;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承擔規定範圍內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特種設備註冊工作。
(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 做好生產領域、流通領域、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酒類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工作,貫徹落實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查處特殊食品相關重大行為。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指導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企業及產品的日常監管;承擔全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全縣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安全工作;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流通領域實施藥品分類管理;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醫療機構開展規範化藥房、藥庫建設。
(四)質量技術監督股。制定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配合開展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立項、編號、發布工作。配合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承擔產業發展協調服務工作。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承擔縣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配合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五)網路交易監管股(消費維權股)。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管理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消費投訴(12315)、食品藥品投訴(12331)、價格投訴(12358)、質量監督投訴(12365)等投訴熱線受理和分派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六)智慧財產權股(價格監督股)。制定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縣的政策措施。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縣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辦法,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反壟斷調查。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使用活動。承擔馳名商標、中國專利獎的篩選推薦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工作。開展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執法工作。
執行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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