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

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

《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一書的著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出版社是中國標準出版社。本書指出gbz 29-2011標準適用於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與處理。職業性急性雙光氣中毒及三光氣中毒可參照使用。非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也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出版信息,內容簡介,衛生部通告,處理原則,

出版信息

編 號: 363503
出 版 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書 號: GBZ292011
出版日期: 2011-4-21
市 場 價: ¥14 元

內容簡介

《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一書指出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原則、診斷與分級和處理原則。本標準適用於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及處理。職業性急性雙光氣中毒和三光氣中毒可參照使用。非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亦可參照使用。

衛生部通告

衛生部通告2011年7號--發布《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
衛生部通告2011年7號
2011-11-1
(2011年7號)
發布《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
現發布《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29-2011 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
(代替gbz 29-2002)
gbz 239-2011 職業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診斷
二、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238-2011 職業性爆震聾的診斷以上標準於2011年11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處理原則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及處理。非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可參照使用。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木適用於本標準。
GBZ73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呼吸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GB/T16180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
3 診斷原則
根據明確短期內接觸光氣職業史,急性呼吸系統損害的臨床症狀、體徵,胸部x射線表現,結合血氣分析等其他檢查,參考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資料,綜合分析,排除其它病因所致類似疾病,方可診斷。
4 刺激反應
出現一過性的眼和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狀。肺部無陽性體徵,胸部x射線表現無異常改變。
5 診斷及分級標準
5.1 輕度中毒
咳嗽、氣短、胸悶或胸痛,肺部可有散在乾、濕性囉音。X射線胸片表現為肺紋理增強或伴邊緣模糊。以上表現符合支氣管炎或支氣管周圍炎。
5.2 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a)胸悶、氣急、咳嗽、咳痰等,可有痰中帶血,常伴有輕度發納,兩肺出現乾、濕性囉音,胸部X射線表現為兩中、下肺野可見點狀或小斑片狀陰影。以上表現符合急性支氣管肺炎;
b)胸悶、氣急、咳嗽、咳痰較嚴重,兩肺呼吸音減低,可無明顯囉音,胸部X射線表現為肺紋理增多、肺門陰影增寬、境界不清、兩肺散在小點狀陰影和網狀陰影,肺野透明度減低,常可見水平裂增厚,有時可見支氣管袖口征或克氏B線。以上表現符合急性間質性肺水腫。
血氣分析常為輕度或中度低氧血症。
5.3 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a)明顯呼吸困難、紫紺,頻繁咳嗽、咯白色或粉紅色泡沫痰,兩肺有廣泛的濕性囉音,胸部X射線表現為兩肺野有大小不一、邊緣模糊的小片狀、雲絮狀或棉團樣陰影,有時可融合成大片狀陰影或呈蝶狀形分布,血氣分析顯示PaO2/FiO2≤4OkPa(3OOmmHg)。以上表現符合瀰漫性肺泡性肺水腫或中央性肺泡性肺水腫;
b)上述情況更為嚴重,呼吸頻數(>28次/min)或(和)呼吸窘迫,胸部X線顯示兩肺呈融合的大片狀陰影,血氣分析顯示PaO2/FiO2≤26.7kPa(2O0mmHg)。以上表現符合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
c)窒息;
d)並發氣胸、縱隔氣腫;
e)嚴重心肌損害;
f)休克;
g)昏迷。
6 處理原則
6.1 治療原則
6.1.1 凡吸入光氣者應迅速脫離現場到空氣新鮮處,立即脫去污染的衣物,體表沾有液態光氣的部位用水徹底沖洗淨。保持安靜,絕對臥床休息,注意保暖。早期給氧,給予藥物霧化吸入,用支氣管解痙劑、鎮咳、鎮靜等對症處理。至少要密切觀察48h,注意病情變化。
6.1.2 防治肺水腫。早期、足量、短程套用糖皮質激素,控制液體輸入。可以套用消泡劑如二甲基矽油氣霧劑吸入,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合理給氧;吸入氧濃度(FiO2)不宜超過60%。
6.1.3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治療:參照GB73有關內容。其它急救治療及防治併發症同內科治療原則。
6.2 其他處理
急性中毒患者治癒後,可恢復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如X線胸片、血氣分析或肺功能測定等仍有異常表現者,應調離刺激性氣體作業。需勞動能力鑑定者,參照GB/T16180。
7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
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急性光氣中毒以呼吸系統急性損害為主,其特點是常出現遲發性肺水腫、即發生肺水腫潛伏期可達48h,此期間患者可無明顯的臨床症狀、體徵,應予注意。
A.2 本病可伴有其他系統的症狀,如頭暈、乏力、噁心、白細胞總數增高、發熱等,但與中毒嚴重程度不完全一致,故中毒診斷分級標準仍以呼吸系統症狀、體徵及胸部X射線表現為主要依據。血氣分析作為病情嚴重度重要參考指標。
A.3 重度中毒時可並發其它臟器的損害,如休克、心肌損害、昏迷等,其急救治療同內科。
A.4 低氧血症的血氣分析分級如下:輕度低氧血症;PaO2≤10.7kPa(80mmHg)。中度低氧血症;PaO2≤8kPa(60mmHg)。重度低氧血症;PaO2≤5.3kPa(40mmHg)。本標準中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診斷指標,參考國外資料而判定,以PaO2/FiO2≤4OkPa(300mmHg)作為中毒性瀰漫性肺泡性肺水腫主要指標,將PaO2/FiO2≤26.7kPa(2OOmmHg)作為ARDS的診斷指標。血氣分析應結合臨床表現作動態觀察。
A.5 刺激反應和中毒者常用藥物超聲霧化吸入。配方:地塞米松5mg;氨茶鹼0.25g;大黴素8萬μ,適量生理鹽水、療效較好。
中毒患者應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給予消泡淨霧化吸入等或施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術。
A.6 ARDS防治中應強調綜合治療:參照GBZ73有關內容。
A.7 急性光氣中毒後,可在恢復期發生閉塞性細支氣管炎,一般在急性期症狀緩解後2周左右發生。
應引起注意,以免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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