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

《關於發布<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是2011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的一份通告。

現發布《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29-2011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
(代替GBZ 29-2002)
GBZ 239-2011職業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診斷
二、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238-2011職業性爆震聾的診斷
以上標準於2011年11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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