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聯邦貿易委員會)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聯邦貿易委員會一般指本詞條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簡稱“FTC”)是執行多種反托拉斯和保護消費者法律的聯邦機構。FTC成立於1914年,目的是確保國家市場行為具有競爭性,且繁榮、高效地發展,不受不合理的約束。FTC也通過消除不合理的和欺騙性的條例或規章來確保和促進市場運營的順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 外文名: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 目的:確保國家市場行為具有競爭性
  • 成立日期:1914年9月26日 
工作職責,控制目標,現任領導,

工作職責

一般而言,FTC的工作主要是阻止可能給消費者帶來危害的行為。當國會、行政機構、或其他的獨立機構、以及州和地方政府商議政策需要時,FTC會提供相關資料。
聯邦貿易委員會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進行調查。來自消費者信件、商人或國會的要求或者是關於消費者和經濟問題的文章都可能使聯邦貿易委員會採取行動。
這種調查可以是公開的也可以是非公開的。但一般來說,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調查都是非公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司和調查本身。

控制目標

如果聯邦貿易委員會認為某公司有違反法規的情況發生時,它首先要同公司簽署一份協定書,然後獲得公司的自願合作。
公司簽訂此協定書時,不用承認違反了法規,但必須同意停止這種令消費者投訴的有爭議的行為。如果雙方達不成一個一致的協定,聯邦貿易委員會就會提交或提出一個管理上的投訴。
管理上的投訴一旦被提交或提出,就像在法官面前進行開庭審訊一樣:要提交證據、聽取證詞、詢問證人和交叉詢問證人。一旦發現有違法行為,就會下達一個禁令或提出其他比較合適的說法。由法官做出的最初決定應能反映整個委員會的意願。
審判的最終結果應該由委員會來做出,同時反映出美國地區法院的意願。如果委員會處在被支持的立場,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在法庭上要求一定的消費者賠償。相反,如果這個公司曾經違反過法律,聯邦貿易委員會同樣也會要求民事賠償或提出禁令。
在一些情況下,聯邦貿易委員會直接到法院申請禁令、民事賠償或消費者賠償。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正在進行的消費者欺騙行為或詐欺案中。
通過直接去法院申請禁令或賠償,聯邦貿易委員會能夠在更多的消費者在上當受騙之前,阻止欺騙行為的發生。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除了有執行強制性法律的責任外,還在國會的要求下,通過非強制性措施擴大政策的影響,如:消費者教育等。

現任領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