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481號決議》是2003年5月19日安全理事會第4759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481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481
- 發布機構:去
- 發布日期:2003年5月19日
決議原文
- 重申其1993年5月25日第827(1993)號、1998年5月13日第1166(1998)號、2000年11月30日第1329(2000)號、2002年5月17日第1411(2002)號和2002年8月14日第1431(2002)號決議,
- 審議了2002年3月18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2002/304)及信中所附2002年3月12日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庭長給秘書長的信,
- 又審議了2003年5月7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2003/530)及信中所附2003年5月1日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庭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 深信應該加強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審案法官的權力,以便他們在被任命審理某案期間,如有需要而且他們能夠做到,也可在其他案件的預審中作出裁定,
-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 1.決定修訂《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規約》第13之四條,由本決議附屬檔案所列條款取代;
- 2.決定繼續處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