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37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7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76號決議》是2001年11月9日安全理事會第4412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376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376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日期:2001年11月9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
重申所有國家都有義務不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或採取與聯合國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行動,還重申剛果民主共和國的政治獨立、領土完整和主權,包括對其自然資源的主權,
注意到秘書長2001年10月16日的報告(S/2001/970)及其中各項建議,
歡迎負責執行《盧薩卡停火協定》(S/1999/818)的政治委員會參加2001年11月9日舉行的聯席會議,
認定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局勢仍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1. 歡迎《盧薩卡停火協定》各方總體上遵守停火,但對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地區的敵對行動表示關切,呼籲各方停止對武裝團伙的任何形式支持,特別是在該國東部;
2. 歡迎包括納米比亞特遣隊全部人員在內的一些外國部隊撤離剛果民主共和國,這是朝向所有外國部隊全部撤離跨出的積極一步,並要求尚未撤離的所有其他國家按照第1304(2000)號決議毫不拖延地開始全部撤離;
3. 再次要求根據安全理事會第1304(2000)號決議迅速、無條件地使基桑加尼非軍事化,注意到剛果民盟(戈馬)在2001年11月9日第4411次會議上保證使該市完全非軍事化,歡迎秘書長決定在該市部署更多的聯剛特派團人員,主要是幫助培訓警察,強調一旦完成非軍事化,就不容許任何一方再次軍事占領該市,並在這方面歡迎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在同次會議上作出的尊重這項規定的保證;
4. 表示支持進行剛果人對話,這是和平進程的一個關鍵要素,支持促進這一進程的一切努力,呼籲剛果各方為對話的成功共同努力,並表示支持調解人和他要各方使對話具有充分包容性的呼籲;
5. 表示嚴重關切剛果民主共和國全境一再發生侵犯人權的行為,尤其是在《盧薩卡和平協定》的叛亂團伙方的控制區,並要求所有各方制止這些侵犯人權行為;
6. 表示嚴重關切剛果民主共和國的人道主義局勢,並呼籲國際社會立即增加對人道主義活動的支助;
7. 表示嚴重關切剛果民主共和國面臨經濟困難,強調該國和平進程的進展與經濟復原和發展相互依賴,在這方面強調迫切需要增加國際經濟援助以支持和平進程;
8. 重申譴責一切非法開採剛果民主共和國自然資源的活動,要求停止這種開採,並強調不得以開採剛果民主共和國的自然資源資助該國的衝突;
9. 強調蒲隆地的和平進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和平進程相互關聯,歡迎蒲隆地和平進程最近取得進展,請《盧薩卡停火協定》各方與蒲隆地當局共同推進這兩個進程;
10. 支持按照秘書長報告(S/2001/970)第59至第87段詳述的行動構想,開始聯合國組織剛果民主共和國特派團(聯剛特派團)第三階段的部署,在這方面強調重視按照新的行動構想,在總兵力限額內,將聯剛特派團部署到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包括金杜市和基桑加尼市;
11. 關切地注意到剛果解放運動秘書長和剛果爭取民主聯盟秘書長2001年11月4日發表的關於在金杜部署聯合特別部隊的聯合公報,並強調需要適當的條件,以便聯剛特派團能在金杜發揮作用,和確保在中立環境中討論各有關武裝團伙自願解除武裝和復員的問題;
12. 申明聯剛特派團進行第三階段部署需要各方採取下列步驟,並請秘書長向安理會報告進展情況:
一 儘早按第1355(2001)號決議向聯剛特派團提交所需作業資料,包括剛果民主共和國境內外國軍事人員人數、裝備和武器、撤出路線和實施的確切時間表,以便規劃聯剛特派團協助外國部隊全部撤出剛果民主共和國領土的過程;
二 儘早按第1355(2001)號決議向聯剛特派團提交所需作業資料,包括有關人員人數、裝備和武器、所在地點、意向和實施的確切時間表,以便規劃聯剛特派團在《盧薩卡停火協定》附屬檔案A第9.1章提及的各武裝團伙的解除武裝、復員、遣返、重返社會和重新安置(解甲返鄉)進程中發揮規定的作用;
三 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和盧安達政府進行直接對話,從而建立信任,建立一個聯合協調機制,並就解甲返鄉進程交流信息;
四 有關國家政府,特別是盧安達政府,注意到迄今採取的步驟,為有關武裝團伙成員的自願解甲返鄉創造有利條件,特別是在捐助界協助下確實保護這些武裝團伙成員的人身安全、公民權利和重返經濟生活;
五 使基桑加尼非軍事化;
六 完全恢復金夏沙同基桑加尼之間與全國各地人員和貨物的自由流動;
七 各方同聯剛特派團的軍事行動和後勤業務充分合作,並同人道主義、人權和保護兒童的活動充分合作,包括允許港口和機場通行無阻,不設定行政和其他障礙;
13. 對與《盧薩卡停火協定》各方建立的夥伴關係表示滿意,負責執行該協定的政治委員會與安理會的定期接觸加強了這種關係,並重申下定決心繼續協助各方努力實現和平;
14. 讚揚聯剛特派團人員在艱難條件下的出色工作,並特別讚揚秘書長特別代表的努力;
15.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4412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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