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37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70號決議》是2001年9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4374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370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370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日期:2001年9月18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9年12月22日第1270(1999)號、2000年2月7日第1289(2000)號、2000年8月4日第1313(2000)號、2000年9月5日第1317(2000)號、2000年9月20日第1321(2000)號和2001年3月30日第1346(2001)號決議,和2000年11月3日的主席聲明(S/PRST/2000/31),以及關於獅子山局勢的所有其它有關決議和主席聲明,
申明所有國家承諾尊重獅子山的主權、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
表示關注馬諾河各國脆弱的安全局勢,特別是賴比瑞亞境內持續發生戰鬥,對這些地區的平民、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造成嚴重的人道主義後果,
歡迎旨在實現獅子山持續和平與安全的和平進程所取得的進展,讚揚聯合國獅子山特派團(聯塞特派團)在推動和平進程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確認必須使國家權力逐步擴展到全國各地,進行政治對話和民族和解,由獅子山政府舉行自由、公正和透明的選舉,將革命聯合陣線(聯陣)轉變為一個政黨,充分尊重所有人的人權和法治,就有罪不罰和追究責任的問題採取有效行動,讓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不受阻礙地自願返回,充分實施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合法開採獅子山的自然資源以造福該國人民,並強調聯合國應繼續支持實現這些目標,
審議了秘書長2001年9月7日的報告(S/2001/857),
1. 決定將聯塞特派團的任務期限從2001年9月30日起延長六個月;
2. 表示感謝向聯塞特派團派遣部隊和支助人員的會員國和已承諾這樣做的會員國;
3. 請秘書長定期向安理會通報聯塞特派團在執行其行動構想關鍵方面所取得的進展,並請他在下一份報告中評估為提高聯塞特派團的效力而採取的步驟;
4. 表示繼續深切關注據報聯陣、民防部隊和其他武裝集團和個人侵犯平民人權和攻擊平民,特別是廣泛侵犯婦女和兒童的人權,包括性侵犯,要求立即停止這些行為,並請秘書長確保聯塞特派團內所有人權監測職位都有人任職,以解決秘書長報告第40至第43段所關注的問題;
5. 歡迎獅子山政府和聯陣致力全面執行獅子山政府和聯陣2000年11月10日在阿布賈簽署、並經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經共體)、聯合國、獅子山政府和聯陣2001年5月2日阿布賈會議重申的《停火協定》(S/2000/1091),並鼓勵它們繼續努力;
6. 特別是敦促聯陣加緊努力,履行《停火協定》所規定的義務,以確保聯合國有充分自由在全國各地部署部隊,以及為了恢復獅子山政府在全國各地的權力,確保人員、貨物和人道援助物資能自由流動,人道主義機構、難民和流離失所者的行動安全無阻,立即歸還所有奪取的武器、彈藥和其他裝備;
7. 鼓勵獅子山政府和聯陣繼續採取措施推進對話和民族和解,在這方面強調必須使聯陣重新融入獅子山社會和轉變為一個政黨,並要求聯陣停止試圖保留軍事行動的選擇;
8. 請聯塞特派團在其能力範圍和部署地區內繼續支持難民和流離失所者的返回,並鼓勵聯陣為此給予合作,以履行《阿布賈停火協定》規定的義務;
9. 請秘書長繼2001年5月23日的報告(S/2001/513)之後,就如何推動處理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問題,包括返回問題,向安理會提出最新看法;
10. 敦促有關各國政府和區域領導人繼續同西非經共體和聯合國充分合作,推動獅子山衝突的所有各方作出努力,全面、和平地執行《阿布賈停火協定》,並為此目的提供資源;
11. 鼓勵西非經共體為持久和最後解決馬諾河聯盟區域的危機而不斷作出的努力,並強調聯合國向這些努力提供持續的政治和其他方面的支持對穩定該地區至關重要;
12. 歡迎獅子山和平進程所獲進展對馬諾河流域局勢產生的正面影響,包括最近舉行的馬諾河聯盟部長級會議和可能舉行馬諾河聯盟各國總統首腦會議,並在這方面鼓勵馬諾河聯盟婦女和平網為區域和平做出努力;
13. 強調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圓滿執行對獅子山長期穩定至關重要,歡迎該進程所獲的進展,並敦促聯陣、民防部隊和其他集團繼續對該方案做出承諾並積極參加該方案;
14. 關切地注意到,為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設立的多捐助方信託基金的資金極其短缺,敦促國際組織和捐助國慷慨和緊急地支助獅子山政府在這方面的努力,並為衝突後迫切需要採取的各種活動、包括人道主義和復原需要提供更多資金;
15. 強調自由、公正、透明和包容各方的選舉對獅子山長期穩定至關重要,並注意到聯塞特派團願意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支助,以促進順利舉行選舉;
16. 強調獅子山行政能力的發展和擴充是該國持續和平與發展和舉行自由、公正和透明選舉所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敦促獅子山政府在聯塞特派團根據其任務提供的協助下,加緊和協調努力,在該國全境(包括鑽石開採地區)恢復民政機構和基本公共服務,包括部署關鍵行政官員和獅子山警察,使獅子山軍隊逐步參與提供邊防安全防範外來部隊入侵,並鼓勵各國、其他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在這方面提供適當援助;
17. 鼓勵獅子山政府與秘書長、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和其他有關國際行動者一起,迅速設立2000年8月14日第1315(2000)號決議構想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和特別法庭,特別考慮到必須確保兒童得到適當的保護,並敦促捐助者向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緊急承付資金和向特別法庭信託基金繳付認捐的款項;
18. 歡迎秘書長打算嚴密審查獅子山的安全、政治、人道主義和人權情勢,並在同部隊派遣國適當協商後向安理會提出報告和任何其他建議,包括在舉行選舉方面聯塞特派團將如何向獅子山政府提供支助;
19.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4374次會議一致通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