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希逸

耶律希逸,字羲甫(一作義甫),號柳溪、梅軒,元朝官員。大蒙古國中書令耶律楚材之孫,元中書左丞相耶律鑄第九子。

基本介紹

  • 本名:耶律希逸
  • :羲甫(一作義甫)
  • :柳溪、梅軒
  • 所處時代:元朝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至元十一年(1274年)前後,任職兵部。
至元十八年(1281年),任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已轉任嘉議大夫、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
三月十四日,王惲於其濟南住所觀耶律履《三鹿圖》。
清明前一日,邀王惲、杜伯元同游華不注山。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春,邀僧同新於濟南觀音寺結夏。
四月十二日,耶律鑄去世,赴京奔喪。
五月一日,同新圓寂,為其塔銘書丹並撰額。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任正議大夫南台御史中丞
冬十月二十五日,與行台諸官同聚南台治書侍御史李昂寓邸。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轉任淮東宣慰使,後轉官秦中。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入朝為內台御史中丞。
春正月,於赴京途中,與王惲邂逅衛南,王惲有《餞中丞羲甫還闕下》詩二首。
是年,托總尹靳榮刻耶律楚材詩於濟瀆祠下,請王惲書《題耶律公手書濟源詩後》。
元貞二年(1296年),任參知政事。
大德三年(1299年)冬十月十七日,任征東行省左丞,與平章政事闊里吉思同赴高麗。
大德五年(1301年)春正月二十三、二十八日,享高麗王於壽寧宮。
二月七日,謁文廟,令諸生賦詩。
三月二日,元以平章闊里吉思不能和輯人民,罷之。闊里吉思率官屬先還。
五月六日,還國。喻國王理民之術、責宰輔憂國之事。嘗以國學殿宇隘陋,甚失泮宮制度,言於王。至是遂新文廟,以振儒風。約是年,朝會於上都,贈詩劉敏中,後者答以《上都答耶律梅軒左丞見贈》。
大德七年(1303年)三月二日,與劉賡同任河東、陝西道奉使宣撫。
五月二十四日,與劉賡上奏平陽僧察力威不法事。
大德八年(1304年)六月、七月,與劉賡上言站赤事理。
皇慶元年(1312年),再任征東行省官,因出身高麗的宦官方臣祐言於太后答己,未果。
至正年間,百招長老有《過居庸十詠》,喜而和之。

親屬成員

妻子:賈藐罕(賈昔剌的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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