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陽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耒陽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耒陽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是耒陽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耒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將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管理職責,以及市交通運輸和旅遊局的旅遊管理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對外使用市文物局名稱。不再保留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耒陽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 辦公地址:耒陽市西湖路49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加強監督檢查和評估,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促進融合創新發展。
(二)管理全市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重大活動,加強整體形象宣傳推廣,擴大活動影響力、輻射力、發揮活動示範帶動效應。
(三)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發展,促進經營主體、經營模式多樣化和投資渠道多樣化,壯大傳統產業,培育孵化新型業態。
(四)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發展,擬訂實施市場開發戰略,負責市場經營行業監管,規範市場經營行為,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市場推廣,推進全域旅遊。
(五)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基礎設施、組織網路、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經費投入保障。
(六)指導藝術創作與藝術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地方性、示範性文化藝術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
(七)負責對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和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八)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開展和民眾體育機構和隊伍建設,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
(九)研究全市體育競賽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管理體育訓練和各項體育競賽活動,加強管理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和運動員社會保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指導全市廣播電視事業。負責各類廣播電視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加強廣播電視節目內容、質量及傳輸、檢測、播出、覆蓋監管,指導、協調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一)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文物違法案件的查處,保護,監督管理世界文化遺產,協同有關部門保護、管理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以及傳統村落,管理和指導考古工作,審核和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負責文物和博物館設立資質認定以及文物進出境有關許可和鑑定,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管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十四)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業、領域內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責分工。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職責分工。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對文化旅遊廣電體育方面的日常監督檢查和指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行政處罰及與之相關的行政調查、行政強制等職權。其他未盡事宜繼續按照《耒陽市綜合行政執法協作管理規定》(耒政辦發【2017】10號)有關規定執行。
(十七)職能轉變。承接湖南省賦予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下放的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對承接的事項加強工作對接、健全工作機制,制定辦事程式,確保被賦予的許可權接管到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的行政工作,督促重點工作落實;負責文秘、綜合、文電、會務、機要、綜合檔案、保密、信訪、對外接待、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計畫生育、安全生產、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受理來信來訪,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系統應急管理。擬定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電對外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電整體形象對外宣傳推廣工作;統籌指導全市對外文化、旅遊、廣電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負責組織協調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負責組織全市大型文化、旅遊、廣電節會對外交流活動;負責局機關信息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入口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管理。負責局機關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領域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以本局名義下發和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規範性檔案;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政令;負責向社會公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負責普法教育及其相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股(黨建辦公室)。負責督查、督辦、落實局黨組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指導、推動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的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人才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及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檔案等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領域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業務培訓和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人員的政審;負責全市體育職業證書的評定工作;指導社會藝術培訓,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中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股(市場管理股)。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及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全市旅遊資質單位的報批和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事務、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等工作;落實市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負責與市行政綜合執法局的協調聯絡,接受市審改辦、市法制辦的監督指導。
對文化(文物)、旅遊、廣電、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文物)、旅遊、廣電、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文物)、廣電、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電和體育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市場經營活動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同相關部門組織查處和督辦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市場重大案件。
(四)公共文化藝術股。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的管理,擬訂全市文化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協調和實施文化公共服務的重大公益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指導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免費開放工作,完善公共服務長效保障機制建設。擬訂全市文學、戲曲、戲劇、音樂、舞蹈、雜技、美術、書法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
(五)文化遺產管理股。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負責申報省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工作,承擔全市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規劃的擬訂和推動落實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承擔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鑑定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統籌規劃文物和博物館專門人才的培訓;指導革命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協同指導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文物安全防護工作。擬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和宣傳工作;承辦國家、省級、衡陽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組織耒陽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俗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活動。
(六)產業規劃發展股。負責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的產業發展規劃、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產業巨觀管理及科研成果推廣;負責管理、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產業和經濟活動;負責擬訂全市範圍的體育彩票發行計畫、工作部署,落實體育彩票發行政策和措施;做好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產業的綜合統計調查工作;責監管、指導全市非公有性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產業機構。
(七)旅遊管理股。承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全市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開發區、產業園區)、鄉村旅遊區(點)及專項旅遊商品實施標準化管理、質量等級評定;指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受理旅遊質量投訴、舉報,負責全市旅遊投訴情況統計報表的工作;負責旅遊市場檢查及其質量監督工作,規範旅行社經營活動;負責出國(出境)旅遊的規範管理工作;負責旅遊保險工作,承辦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理賠案的有關工作。
(八)廣播電視管理股。擬訂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體系的建立,指導、監督全市各播出單位的安全播出工作;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技術保障;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協調推進三網融合,審核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整合發展。
(九)競技訓練股。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布局和分類管理;負責制定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和競技體育項目的單項競賽計畫、競賽規程;負責申報、承辦在本市舉行的國際或全國、全省性競技體育競賽的具體工作;管理全市體育競技訓練工作,對全市各級各類體校、青少年俱樂部及各類青少年體育培訓機構進行管理、指導;指導、管理各級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協助人事部門做好裁判員、運動員等級和業餘體校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及晉升工作;負責全市裁判員培訓、管理;依法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抓好傳統項目學校建設。
(十)民眾體育股。擬訂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計畫,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全市大型民眾體育競賽活動;對全市體育市場進行監管;指導城市體育、農村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開展;負責對全市體育類非企業單位進行監管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民眾體育專(兼)乾的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管;負責體育總會日常工作。
(十一)審計財務股。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事業年度執行計畫;負責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事業項目資金和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安排下達文化旅遊廣電體育事業經費;負責本局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重大活動和項目的財務和物資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局機關、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系統統計工作;擬訂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計畫;歸口管理體育基金。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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