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籍號指在地方會考、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等考試中學生的准考證上的必備號碼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考籍號
- 定義:在地方會考、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等考試中學生的准考證上的必備號碼之一
考籍號指在地方會考、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等考試中學生的准考證上的必備號碼之一。
考籍號指在地方會考、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等考試中學生的准考證上的必備號碼之一。基本概念考籍號是學校在每個學生入學之時設定的,和考號一樣是每個學生所私有的,獨一無二的,考試時需要將考籍號填到考試卷裝訂線外指定位置,以便考...
各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後,通過高中學考考務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管理平台”)逐級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由覆核組進行覆核。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覆核申請不予受理。第七條 覆核的具體內容為:考生答題卡上手寫姓名、考籍號是否與條形碼相符;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
3.已經參加過高二年級基礎會考和在高二年級雖已經報名但尚未參加基礎會考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生,在網上填報高考報名信息時須輸入本人的基礎會考考籍號。基礎會考事項 基礎會考的考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其中:在高考報名時選報文史類和藝術類的考生,需參加物理、化學、生物...
學生取得學籍後,經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時取得會考考籍,學籍號與考籍號一致。學校不得為未經批准錄取的學生註冊學籍和會考考籍。第七條 在校學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在每學期開學時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辦理請假手續。第八條 凡已錄取的新生,因故不能如期報到者,需憑有關證明,...
各級招生辦要做好報名工作的組織、宣傳工作。往年報名工作結束後,總有一部分考生反映科類報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考籍號等相關信息填寫錯誤等情況。針對上述問題,各級招生辦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考生報名信息準確無誤。3.嚴格執行公辦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戶口所在縣(區)報名的規定 按照2010年陝西省普通...
第二十二條 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學籍註冊學校。借讀學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應為借讀學生編制考籍號。借讀學生在借讀期間的學習、考試評價等事宜均由借讀學校負責進行。借讀學校建立借讀學生臨時檔案,並於借讀期滿時將借讀學生臨時檔案移交給借讀學生學籍註冊學校。借讀學生的修業證明等事宜由學生學籍註冊學校負責辦理...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考籍號登錄網上高考報名系統,首次登錄系統後必須重新設定自己的密碼。登錄後,考生將《江蘇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採集表》上的內容依次錄入到相應欄內,並請立即網上提交。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警告或提示信息,說明...
第十二條 學籍管理採用省教育廳指定的“佳路學籍軟體系統”,學生學籍號碼採用14位數碼編排(附《中國小學籍號編排規則》)。高中學生的學籍號與會考的考籍號相同,並依據學籍建立考籍。第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檔案。學生檔案和學籍管理表冊樣式由省教育廳制定(各類樣本由市教育局提供),學校定期填寫、統一保管。
學業水平,是指學生學習知識掌握的情況。從2004級普通高中學生起,山東省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不再進行畢業會考。作為高中新課改試點省之一,山東省教育廳正式頒發《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學籍、考籍一體化管理。學生在學籍註冊的同時,即取得考籍和參加學業水平考試資格。學...
(一)考籍管理相關規定 考生的考籍號仍沿用17位編碼。考生首次報名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先建立考籍,考生應在學籍所在校建立考籍,非在籍(指學籍)考生新建立考籍按“社會類考生”(管理系統中為每個縣區設定了一個“社會類考生”使用的虛擬學校代碼“xxxx000”,虛擬學校由市、縣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管理)編排。...
第七條 新生入學註冊後,學校按照吉林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編號辦法(見附屬檔案三)為每一位新生編制學籍號,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覆核認定後建立學籍檔案。學生學籍號採用14位數碼編排,高中學生的學籍號沿用作為畢業會考的考籍號,高中會考依據學籍建立考籍。第八條 中國小校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實行逐級報告制度,每年10月15...
高中畢業證書編號採用學籍號。畢(結)業生名冊按學籍號順序排列,同時標明考籍號和學生身份證號碼。學生畢結業手續一般在每年的5月底前完成。第七章 獎勵、處分 第三十條 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可分別予以表揚、表彰和獎勵,並記入學生檔案。第三十一條 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