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翰林學士承旨
- 職位:是唐朝實際上的宰相
歷史,形成,
歷史
宋朝的翰林學士承旨已不再像唐朝那樣具有宰相的職權,但仍為翰林學士院主官,別稱“翰長”、“學士院長”,以翰林學士中任職最久者擔任,掌制、誥、詔、令撰述主事。不常設。宋神宗元豐改制,定翰林學士承旨為正三品官。
遼、金、元三代都設翰林學士承旨。遼朝時為南面官,位在林牙下;金朝為翰林學士長官,正三品;金宣宗貞佑三年(1215年)升格為從二品。元朝為翰林兼國史院長官,初置一員,正三品,屢有增減,後定置六員,從一品;蒙古翰林院亦置為長官,初置一員,從二品,屢有增減,後升從一品,定置七員。
形成
唐朝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唐高祖李淵設立由各種有才能的人士供職的官署,稱為“別院”,是為翰林院的前身。除文學人才外,醫卜、方伎、書畫、甚至僧道等皆可入選,主要是供皇帝遊樂消遣的機構,史稱“翰林初置,人才與雜流並處”,當時任職者並無名號,到了高宗時,開始稱為“北門學士”。唐玄宗時遴選擅長文詞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詔制,初稱翰林待詔,為“等待詔見”之意,有張說、陸堅、張九齡等。後來改稱翰林供奉,翰林院因此逐漸演變為草擬機密詔制的重要機構。
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玄宗另建翰林學士院,將文學之士從雜流中分出,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本身無品秩,以原品入值,由官員充任。任翰林的官員在履行翰林職責之外,與其它官員無異,照常工作。翰林學士院是負責起草詔命、 參預機務的樞要部門,而原來的翰林院也稱舊翰林院,維持原本的功能,為普通機構。後來又設翰林侍講學士和翰林侍書學士,與學士院無關。翰林學士初置時,並無人數限額,後來依照中書舍人之制,置學士六人。憲宗時設立學士承旨,為眾學士之首,單獨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