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振軍

女,1951年8月出生,北京人。中共黨員。畢業於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學研究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翟振軍
  • 出生日期:1951年8月
  • 出生地:北京
  • 性別:女
現任山西省人民檢察院運城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山西省法學會運城分會理事。主要業績:先後從事行政、律師和檢察工作,工作期間思想解放、銳意進取、廉潔奉公、秉公執法,多次受到省、地。市。縣各級組織的表彰,歷年被評為地、市、縣級優秀共產黨員、模範幹部。學雷鋒標兵、精神文明先進個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個人等,被授予運城地區"三八"紅旗手、運城地區十大女傑稱號,被評為山西省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檢察幹部、山西省十代女檢察官、運城地區十佳檢察官等。個人記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在檢察工作崗位致力於法學研究與探索,先後多次在各種報刊、雜誌發表案例探討文章及法學論文,其中有《如何處理二次收監》、糙捕後改變強制措施現需要重新收監應否重新辦理法律手續》、《重婚罪探析》、《是投機倒把還是貪污》、《初查與案件線索的篩選》、《試論掏私舞弊罪的主體》、《枉法調解不能構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合撰《對農村宅基糾紛案件判決後的監督芻議》、《反貪工作講義》等。在山西省檢察機關關於法人犯罪研討會上發表的催人騙稅初探》被評為優秀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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