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為鞏固2006年創建“平安暢通縣”活動成果,更好地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縣人民政府2007年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結合我縣交通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方案內容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以城市保暢通、農村保全全為重點,積極推進交通管理社會化進程,全面落實“五整頓、三加強”措施,促進城鄉道路交通管理協調發展,努力形成領導機制健全,安全責任落實,執法、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安全設施完善,守法意識增強,交通暢通有序,交通事故減少的道路安全局面。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活動,使我縣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和責任倒查追究制度;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安全防護等設施進一步完善,事故多發路段得到有效治理,縣鄉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有明顯改善;交通安全執法嚴格、公正、公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明顯下降,公路嚴重堵塞大幅減少,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好轉;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責任落實,車輛駕駛人源頭管理規範;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進一步深入,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識、自我防範意識增強,交通守法率明顯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得到遏制,萬車死亡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2007年底,完成“平安暢通縣”目標任務的80%。
三、工作措施
(一)各級政府履行交通安全責任
1、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2007年6月前,依據省、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制定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明確年度工作計畫、任務和目標。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政績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負有監督、管理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3、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4、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區)人民政府於2007年3月底以前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領導機構,指派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縣道路交通安全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督導。
5、積極扶持安全可行的農村客運發展。通過政策優惠、稅費減免等方式,鼓勵發展農村公共運輸,推廣使用適合農村實際的安全、經濟、實用型客車,方便農民出行。
(二)進一步普及強化交通安全知識
1、組織開展“五進”宣傳。縣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確定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
2、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司法行政部門將《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部門要在每間中國小校設立專職交通安全宣傳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開展交通法規、德育常識教育活動,並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學生個人操行評定。
3、擴大宣傳覆蓋面。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在報刊、電視、網際網路上設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公益欄目,宣傳交通安全法規,普及交通安全知識,開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層宣傳網路。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機構要在行政村、社區、學校、重點單位和公共場所普遍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進一步加強在50人以上的單位或3000以上的行政村設立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專(兼)職人員。
5、執法與宣傳相結合。公安部門要在交警大隊辦證視窗、駕駛人考試場、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視窗,展出和播放宣傳掛圖和光碟,在有條件的交警中隊執勤崗和派出所視窗展出宣傳掛圖。加強對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指導,將轄區內交通事故安全彙編成冊,提供給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機構及社區、單位、學校等。農機部門要結合農時季節,採取適合農村特點、農民喜聞樂見的有效形式,加強對拖拉機駕駛人的安全宣傳教育。監察部門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單位,除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外,還要會同安監部門及時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利用媒體和社會輿論進行監督。
(三)嚴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點違法行為。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開展超速、客車超員違法行為整治、無牌無證車輛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集中治理、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等行動。
公安交警部門、派出所要結合實際,加大對低速汽車、三輪汽車、機車和拖拉機違法載客、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騎乘機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加強對主要幹線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易發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測速儀、電子警察、酒精檢測儀和電子監控等設備,及時查糾交通違法行為,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
2、規範城區交通秩序。公安、城管部門要加強靜態交通管理、規範停車管理,統一占用、挖掘道路審批,會同工商等相關部門清理非交通占道、馬路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3、嚴格客運班線運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監部門要嚴格查禁客運班車夜間通行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對設有收費站的路段,由交通部門落實管理責任,由站負責監管。
4、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交警部門要將警力涉及不到的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委託給當地派出所,加強對鄉村道路的管控,鄉鎮(區)政府要明確責任,嚴格考核辦法、充分發揮交通安全協管員和農機監理人員的作用,協助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和做好車輛管理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
5、完善快速搶救機制。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要研究制定我縣危重傷員應急救援預案。在2007年上半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路。
(四)加強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1、加強對駕駛人培訓和考試發證的監督檢查。交通、農機、公安部門要督促駕校嚴格落實教學大綱的各項要求,交通部門要嚴格駕駛人的考試和培訓結業發證工作。按照事故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對不按照規定進行培訓、考試、發證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2、加強對汽車修理廠的監督。質檢、交通部門要對汽修行業實行定期抽查,對存在不具備修理技術條件,使用劣質配件等問題的修理廠,依法撤銷其汽修資格。
3、交通部門要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的管理職責。嚴格道路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從業人員的準入管理,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企業和車輛一律不得批准營運。督促汽車客運站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做好客運車輛安全例檢工作,防止危險品進站上車,杜絕超員車輛出站上路。監督客運和危險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客運企業不得聘用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證明的駕駛人駕駛客車。引導運輸企業按規定安裝使用汽車行駛記錄儀。
4、規範校車管理。教育、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中國小幼稚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2007年6月前建立校車和中國小幼稚園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
5、公安部門要將路面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通報交通部門。對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20%或1次超員50%以上,以及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或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由交通部門通報其所屬運輸企業,責令企業對其進行再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
(五)完善道路安全設施
1、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門要按照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通報交通、安監部門,逐步完善縣鄉道路交通安全防護設施。
2、完善公路安全設施。現有公路未完善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的,由交通部門及時排查完善;新建、改建幹線公路,按照有關法規和國家標準,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
3、改善城區交通設施。2007年5月以前,由公安、城管部門制定並實施城區交通標誌標線等設施設定方案,2007年10月前,縣城要按照暢通工程的要求完善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設定,實施道路交通隔離和渠化,規劃設定停車場,完善交通安全設施。
4、解決重點路段路口的安全隱患。重點在旅遊公路、公路沿線中國小校路段設定限速、讓行、指路標誌。對交通事故多發的路口,特別是學校周邊路段實行綜合改造,完善警示標誌標線等安全防護設施。
5、加強後勤保障,增加科技管理含量。縣城增加紅綠信號燈等監控設備,在兩條省道安裝固定的監控設備,加大對交通逃逸案和路面的管控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創建“平安暢通縣”活動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的領導下進行。各鄉鎮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達標的重要內容,統籌安排,整體推進。要加強分類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創建活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協調發展。各鄉鎮和各職能部門要制定創建“平安暢通縣”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組織實施。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講政治、顧大局,要加強聯繫,密切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強區域協作,強化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整體水平。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將對創建活動情況組織明察暗訪,並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指導,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工作經驗,切實推動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