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實施方案
為了給構建和諧鹹陽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推動平安鹹陽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創建平安暢通縣區總體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所有縣市區組織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執政為民,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公安監管、業主負責、民眾參與、綜合治理"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24字"方針的總體要求,以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活動為切入點,全面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通過抓實源頭、完善設施、廣泛宣傳、落實責任、嚴格執法,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為構建和諧鹹陽創造更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圍繞降事故、保全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從2006年元月開始(興平市2005年12月開始),通過三年的努力,使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達到:工作機制健全,安全設施完善,交通有序暢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識增強,交通事故減少。
具體目標是:
1、領導機構健全。各縣市區及鄉鎮均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構,工作機制運行正常,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每起特大交通事故責任倒查追究得到落實。
2、安全設施齊全。各市縣區國道、省道交通標誌標線、安全防護設施得到進一步完善,各城區信號燈等設施齊全,事故多發路段得到有效治理;縣鄉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得到改善。
3、執法公正規範。交通安全執法嚴格、公正、公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同比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公路嚴重交通堵塞明顯減少,城區道路交通擁堵明顯緩解。
4、源頭管理強化。運輸企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車輛和駕駛人管理進一步加強。
5、宣傳教育深入。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進一步深入,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意識增強,國、省道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交通守法率分別達到70%、80%和90%,城區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交通守法率分別達到80%、90%和95%。
6、事故明顯下降。通過努力使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也要明顯減少,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2006年,各縣市區要做好動員部署工作,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廣泛宣傳發動,開展"平安暢通縣市區"活動要全面鋪開。年內全市46%以上的縣市區要達到"平安暢通縣市區"的標準。特別是興平市、秦都區、渭城區、彬縣、長武、旬邑要率先建成"平安暢通縣區"。力爭在提高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條件、解決農民出行難問題上取得實質性突破。
2007年,創建活動要取得明顯成效,尤其要解決交通秩序亂、交通擁擠、事故多發等問題。76%以上的縣區要建成"平安暢通縣區",其中我市312國道沿線的禮泉、乾縣、永壽及211國道沿線的淳化等4個縣必須建成"平安暢通縣"。
2008年,武功、三原、涇陽三個縣要達到創建"平安暢通縣"標準,使創建活動走向制度化、規範化。
三、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交通安全責任
1、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並半年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2、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2006年年初,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縣市區長掛帥,下設辦公室,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同時,要積極推動鄉(鎮)一級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機制,配備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到2006年底,全市國道、省道沿線鄉鎮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鄉鎮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機制。
3、制定並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2006年年底前,依據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明確年度工作計畫、任務和目標。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政績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監督、管理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堅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5、加強扶持農村客運發展的研究,通過政策優惠、稅費減免等方式,鼓勵發展已鋪裝等級公路農村公共運輸,推廣使用適合農村實際的安全、經濟、實用型客車,方便農民出行。
(二)強化交通安全知識普及
1、組織開展"五進"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落實各有關部門宣傳教育職責,確定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的"五進"工作。
2、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司法行政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部門在中、國小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內容,並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學生個人操行評定。
3、擴大宣傳覆蓋面。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通過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上設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欄目,通信部門通過發布簡訊等形式,宣傳交通安全法規,普及交通安全常識,開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層宣傳網路。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機構在行政村、社區、學校、重點單位和公共場所普遍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在50人以上單位設立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專(兼)職人員。
5、執法與宣傳相結合。公安部門在交警支隊車管所和大隊車管業務、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視窗和駕駛人考試場所,展出和播放宣傳掛圖和光碟,在有條件的交警執勤崗(點)展出宣傳掛圖。加強對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指導,將轄區內交通事故案例彙編,提供給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機構及社區、單位、學校等。農機部門要結合農時特點,採取適合農村特點的有效形式,加強對拖拉機駕駛人的安全宣傳教育。
監察部門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單位,除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外,還要會同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利用媒體和社會輿論進行監督。
(三)嚴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點違法行為。按照全省和全市統一部署,開展超速和客車超員違法行為整治、無牌無證車輛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集中治理、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等行動。
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加大對低速汽車、三輪汽車和拖拉機違法載客、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騎乘機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加強對主幹線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易發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測速儀、酒精檢測儀和電子監控等設備,及時查糾交通違法行為,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
2、規範城區交通秩序。公安、建設部門要加強靜態交通管理,規範停車管理,統一占用、挖掘道路審批,會同有關部門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強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管理。
3、嚴格客運班線運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監部門嚴格查禁客運班車夜間在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含三級)的山區公路運營。
4、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門在機動車保有量大、縣鄉道路里程長、事故多發的重點鄉鎮建立交警中隊,加強對縣鄉道路的管控。各鄉鎮要配備2?3名交通協管員,在交警大隊業務指導下,發揮交通協管員和農機監理人員的作用,協助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車輛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構建鄉村道路共同防範機制。2006年上半年前秦都、渭城、陳陽三個交警大隊力爭在本轄區內設立一個縣鄉道路巡邏民警中隊,切實加強對縣鄉道路的路面管控。
5、完善快速搶救機制。衛生、公安等部門及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危重傷員應急救援預案,各縣市區要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路。
(四)加強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1、加強對駕駛人培訓和考試發證的監督檢查。交通、農機、公安部門督促駕校嚴格落實教學大綱的各項要求,從2005年年底開始增加駕駛人安全知識、實際道路駕駛、緊急救護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內容,強化駕駛人素質教育。農機、公安部門嚴格駕駛人的考試和發證工作。按照事故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對不按照規定進行培訓、考試、發證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並處理。
2、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工作的監督。質檢、公安部門對檢測站實行定期抽查,對存在不具備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條件、不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只收費不檢車等問題的檢測站,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
3、落實"三關一監督"。交通部門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關,加強對汽車客運場站的安全監督。督促運輸企業建立安全行車日誌制度。監督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引導運輸企業按規定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或GPS等裝備。
4、加強低速貨車和拖拉機安全管理。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車輛檔案及駕駛證檔案交接後,公安部門要將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納入日常管理,嚴格車輛、駕駛人的定期檢驗、審驗。農機部門切實把好上道路行駛拖拉機登記、檢驗關,加強對拖拉機駕駛人的安全監管。
5、規範校車管理。教育、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中國小幼稚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2005年年底前建立校車和中國小幼稚園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對符合規定的校車規範外觀標識並發校車通行證。
6、實行管理信息交流與共享。公安部門2006年年底前要建立完善車輛、駕駛人管理及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統,定期向有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農機部門要建立完善拖拉機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公安、農機部門農村道路交通信息交流、共享、互動機制。
公安部門要將路面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通報交通部門。對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或1次超員50%以上的,由交通部門通報其所屬運輸企業,責令企業對其進行再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
(五)完善道路安全設施
1、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門要按照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通報交通、安監部門。逐步完善縣鄉道路上交通安全防護設施。
2、完善公路的安全設施。進一步加強公路交通標誌標線的設定工作,逐步完善不適應安全通行要求的已有公路上的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的設定工作。新建、改建幹線公路時,按照有關法規和國家標準,應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必要的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
3、改善城區交通設施。公安、建設部門制定並實施城區交通標誌標線等設施設定方案。2006年年底前,縣市區縣城要按照暢通工程的要求,設定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實施道路交通隔離和渠化,規劃設定停車場。
4、解決重點路段路口的安全隱患。重點在縣市區周邊二級以上等級公路、主要旅遊公路上設定限速、讓行、指路標誌。對交通事故多發的路口,特別是學校周邊路段實行綜合改造,完善警示標誌標線等安全防護設施。
四、考核評價
待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並按照各地的不同情況,制定出《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指標體系》後,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將根據我市實際,制定鹹陽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標準和具體的評價辦法,並組織對創建活動進行評價,重點考評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完成主要工作任務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暢通水平、公眾交通安全意識等內容。
按照評價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對縣市區創建活動進行初評,評價結果報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繫會議。由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繫會議組織對達到複評條件的縣市區進行複評,複評結果報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際聯席會議還將組織對達到複評條件的縣市區進行抽查或者互檢,並公布複評、檢查結果,進行總結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日常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達標的重要內容,統籌安排,整體推進,加強分類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創建活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發展。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強區域協作,強化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體管理水平。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將對創建活動情況組織明察暗訪,並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指導,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工作經驗,推動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