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是為全面推開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啟動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決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 方案:習水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 指導思想:要批示精神
- 要求:以人為本、改善民生
- 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前言,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組織領導,目標任務,建房方式、要求和時限,補助標準與資金籌集,補助標準,資金籌集,項目申報與審批,政策與措施,
前言
為全面推開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啟動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決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以胡錦濤總書記對貴州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緊緊依靠民眾,通過政府適當補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全縣農村困難民眾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全面推動全縣農村危房改造。
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安排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推進扶貧開發、改善民眾生活相統一,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村鎮體系規劃、鄉村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要注意保護現有的建築風格,突出黔北地方特色,統籌規劃,科學選址設計,提高防災避險水平。
2、堅持政府引導、尊重民眾意願的原則。以民眾自籌為主,政府適當補助,整合各方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體合力。充分調動農民民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3、堅持經濟實用,保證質量安全的原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充分考慮民眾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幫助民眾建造減災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的房屋,切實改善居住條件。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政策公開、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和民主評議,接受社會監督。
組織領導
成立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曾 瑜(縣人民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陳永清(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何香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冷預春(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楊 輝(縣政府辦副主任)
賀 嘉(縣建設局局長)
袁 濤(縣民政局局長)
彭 築(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廖自力(縣文明辦主任)
何建新(縣監察局局長)
余貢澤(縣審計局局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袁江遠(縣發改局局長)
楊 彪(縣農業辦主任)
楊貞瑚(縣農業局局長)
晏友華(縣交通局副局長)
王秀江(縣水利局局長)
張永勤(縣扶貧辦主任)
韓 勇(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李加鴻(縣煤災辦主任)
馮澤民(縣經貿局局長)
羅安洪(縣林業局局長)
余洪舉(縣環保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陳 義(縣民宗局局長)
李興強(縣電力局局長)
黃映霞(縣殘聯理事長)
何輝林(縣人民銀行行長)
劉永鶴(縣信用聯社理事長)
各鄉鎮(區)鄉鎮長(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建設局,由賀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建設局副局長劉宇峰、民政局副局長蔣曉紅、文明辦主任廖自力任副主任,負責綜合協調、規劃設計、施工檢查、質量監督、資金籌集等工作。
各鄉鎮(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內危房改造工作。
目標任務
(一)按照“四在農家”建設標準,全面完成貴州省危房改造建設領導小組下達我縣的29406戶建設任務,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區別農村危房的不同情況,根據我縣的財力、物力,分步驟和任務逐年實施,確保在2012年內全面完成我縣危房改造任務。
(二)各鄉鎮任務數四年內必須全面完成,每年完成任務(見附表)。
建房方式、要求和時限
(一)建房原則上按就近就地的方式,統一規劃、相對集中改造和建設。建房設計規劃經縣建設部門批准後實施。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抓好各類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時,各自然村寨應搞好道路、飲水、通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整體改變農村面貌。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應按黔北民居建設的方式,優先考慮公路幹線相對集中連片修建的危房改造。
3、危房拆除重建,應本著經濟適用、功能合理、方便民眾生產生活的原則,建房面積一般不少於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屬設施)。原則上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為60平方米,4人以上為80平方米。
4、農村危房戶在集鎮購買商品房和購地建房的,相關部門在規費上減免。
(三)完成時限。分四年完成,每年完成時限分別如下:
1、2009年建設任務。各鄉鎮(區)必須於2009年8月全面推動農村危房改造建設工作,2009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09年7月31日前):項目申報、審批階段。鄉鎮制定改造規劃,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報縣危改辦審批後實施。
第二階段(2009年8月1日—11月30日):建設階段。完成施工建設任務,並對組織管理、政策措施、質量監督、資金管理、整體效益以及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全面總結完善整改,上報縣危改辦。
第三階段(2009年12月1日—12月20日):檢查驗收階段。縣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對危房改造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評估,並做好迎接省、市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的評估驗收準備工作。
2、2010年、2011年、2012年建設任務。各鄉鎮必須於該年度的1月30日前全面啟動,12月20日全面完成本年度建設任務。具體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每年度1月10日前):項目申報、審批階段。鄉鎮制定改造規劃,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報縣危改辦審批後實施。
第二階段(該年度1月11日—11月30日)建設階段。完成施工任務,並對組織管理、政策措施、質量監督、資金管理、整體效益以及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全面總結完善整改,上報縣危改辦。
第三階段(每年12月1日—12月20日):檢查驗收階段。
補助標準與資金籌集
補助標準
根據中央、省市及縣補助經費確定補助資金,並根據鄉鎮的危房改造任務數、農戶經濟狀況等因素,實行分類補助。
資金籌集
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資金的籌集,按照農戶自籌為主、外部扶助為輔的原則,採取“各級財政補助一點,農戶自籌一點”的辦法多渠道籌集。
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建房的項目申報與審批。
1、程式
集中連片建房按照建房對象申報,村組民主評議,鄉鎮、縣逐級審核申報,市級危改辦審批,省級備案的程式進行。
2、鄉鎮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報;
(2)村組建房方案;
(3)鄉鎮(區)審查意見;
(4)縣級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縣級危改辦申報材料
(1)《危房改造建設規劃方案》;
(2)《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
(3)《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4)房屋平面圖、立面圖。
(二)分散建房的申報與審批。
1、程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批,縣級審批,市級備案的程式進行。
2、鄉鎮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建房方案;
(3)鄉鎮(區)審查意見;
(4)縣級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縣級危改辦備案材料
(1)《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政策與措施
(一)加強領導。全面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是一項任務艱巨、難度大的工作。各鄉鎮(區)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把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努力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
(二)落實資金。要將民政、財政、發改、建設、民宗、國土、農業、水利、扶貧、農辦、林業、文廣、殘聯、電力、煤災等部門投向的有關資金進行整合,並本著“渠道不亂、投向不變、統籌安排、各記其功”的原則,捆綁使用,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
(三)政策扶持。國土部門在宅基地審批上,把落實舊宅基地復耕與新址占地相結合,對宅基地審批簡化手續,減免土地占用費;林業部門減免育林費,對自有木材經審查後給予免費使用;建設部門減免有關規費,並免費提供圖紙資料;供電部門完成供電線路的改造工作;文广部門積極配合擴大農村廣播電視覆蓋面;農業部門配套安排沼氣池修建,給予資金補助;水利部門做好人畜飲水配套建設;交通部門加快通村公路建設;金融部門幫助解決民眾建房小額貸款;經貿部門要協調建材生產和經營企業對建房所需的磚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當地生產的,儘量按成本價供給。
(四)社會動員。鄉鎮(區)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採取自建、援建和一對一幫建相結合的方式,發動親幫親、領幫鄰,調動鄉和村組織極積性,開展社會互助,動員機關單位、工商企業、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幫助農村困難戶開展危房改造建設。
(五)監督檢查。縣監察、審計、財政、建設、民政等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加大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檢查,嚴肅紀律,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高效。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危房改造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