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習水縣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習水縣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有關工作部門:
為深入推進全縣預防和打擊傳銷工作,進一步規範直銷工作,經研究,決定建立習水縣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召 集 人:陶冬(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
楊艦(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召集人:陳玉穎(縣政府辦副主任)
文鐿璇(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綜治辦主任)
楊建康(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姚大武(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網際網路信息辦主任)
成員:侯樹全(縣委政法委綜治科科長)
楊遠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長)
孫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大隊長)
李玉蘭(縣教育局副局長)
范應民(縣民政局副局長)
趙吉林(縣司法局副局長)
趙躍(縣財政局黨組成員)
袁毅(縣政府規劃站站長)
李世強(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
劉曉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主任科員)
張勇(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任先利(縣國稅局副局長)
張小龍(縣地稅局副局長)
陳選平(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繆榮紅(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龐桂剛(縣發改局副局長)
嚴成(人民銀行習水支行副行長)
陳勝(東皇鎮政法委書記)
李波濤(縣供電局工會主席)
鄧勇(縣電信分公司副總經理)
田昌洪(縣聯通分公司總經理)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綜治辦,文鐿璇兼任辦公室主任,侯樹全、楊遠強、孫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作為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絡員。
二、工作職責
(一)聯席會議。貫徹落實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研究並制定全縣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督促、檢查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各項工作。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對全縣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承擔聯席會議會務和成員單位日常聯絡工作;起草會議紀要,編髮工作信息和簡報;協調督促有關單位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縣委政法委(縣綜治辦):將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納入年度綜治(平安習水建設)考核體系;將傳銷違法犯罪納入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內容;積極配合,共同做好“無傳銷縣”創建相關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網際網路信息辦):指導新聞媒體和網站加大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協調新聞單位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宣傳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取得的成果,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揭露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將打擊傳銷納入“文明城縣測評體系”;抓好網路傳銷輿情監督、監測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工商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做好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牽頭組織開展相關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涉嫌傳銷和違規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企業和轉型企業的日常監管,根據需要可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
縣公安局:與工商部門建立聯合辦案機制,依法查處傳銷違法案件;加強對城市及周邊地區出租房屋的管理,依法查處為傳銷行為提供倉儲、培訓場所、人員住宿等便利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根據需要可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項行動。
縣人民法院:對起訴的傳銷案件,及時依法開展審判工作,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縣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傳銷案件,堅持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的“兩基本”原則,依法從快批捕、起訴,必要時可提前介入,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依法追捕、追訴漏罪漏犯,查辦放縱傳銷等失職、瀆職行為。
縣教育局:負責督促、指導各類學校開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教育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師生對傳銷活動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防範和抵制傳銷活動的能力;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的群防群治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傳銷人員的遣送工作。工商、公安機關將查獲的傳銷人員經過教育處理後,由民政部門負責遣返。
縣監察局:對政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依法履行職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失職、瀆職行為進行查處。
縣財政局:做好打擊傳銷、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的經費保障。財政部門要把打擊傳銷和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撥付工作經費,由工商局建立打擊傳銷專門賬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針對外出務工人員、農民工的打擊傳銷宣傳機制和制度,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和本地農民工的監督管理和教育,提高其識別傳銷和抵制傳銷的能力。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強城鎮房屋租賃和房屋租賃信息中介機構的監管,牽頭制定房屋出租有關規定,規範房屋租賃行為;積極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依法打擊、查處利用出租房屋從事傳銷活動的行為。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傳銷人員遣送工作所需的車輛調配,以及道路保障。
縣招商局:掌握直銷企業在我縣的經營活動動態,加強對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日常監管;積極配合工商、公安部門查處傳銷行為。
縣國稅局:嚴格執行國家稅法,依法打擊、查處傳銷活動中的涉稅違法行為。
縣地稅局:嚴格執行國家稅法,依法打擊、查處傳銷活動中的涉稅違法行為。
人行習水支行:負責對涉嫌傳銷組織及人員的往來賬目、資金的查詢、查封、凍結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執法部門提供涉嫌傳銷的組織者或經營者的帳戶及存款的會計憑證、賬簿、對帳單等證據材料;情況緊急時,依法協調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配合公安、檢察等部門先行凍結涉嫌傳銷的賬戶資金。
縣電信、移動、聯通分公司:負責協助工商、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通過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網路形式從事違法傳銷的行為,積極向工商、公安機關提供涉嫌從事傳銷活動的外地人員在我縣內的網際網路情況和手機、座機上戶情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屬涉嫌傳銷組織及人員,要迅速切斷網路和手機、座機信號;發揮手機簡訊的便捷作用,配合工商、公安、宣傳等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傳銷宣傳工作。
習水供電局:積極協助傳銷活動的打擊工作,對認定是傳銷窩點的房屋,立即採取斷電、處罰等措施,並待房屋出租主接受處罰並保證不再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後,方可恢復供電。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或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託副召集人主持。
(二)各成員單位原則上每年向聯席會議報告一次工作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向聯席會議及辦公室、其他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加強信息溝通,並指定1名聯絡員。
(三)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以聯席會議名義印發會議紀要,由有關地方和各成員單位抓好貫徹落實。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督查組定期督促檢查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各成員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也可自行開展工作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按照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的原則開展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要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制,主動研究推進打擊傳銷工作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紮實落實會議議定的工作事項。對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並產生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通報批評,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和溝通,做好會議記錄、紀要印發等相關工作,並按成員單位要求及時提供有關打擊傳銷工作的資料和信息。
(四)各鎮(鄉)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查處傳銷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查處傳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農村村委會在鎮(鄉)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治理機制,加強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掌握轄區出租房屋及流動人口情況並建立台賬,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傳銷行為。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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