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性學理論開始於本世紀30 年代歐洲動物學家Konrad Lorenz和Niko Tinbergen 的研究,他們把動物看作是生活在特定的生態完位中的主動的有機體,而非
行為主義學派所認為的由刺激所激發的被動的有機體,他們所研究的物種多種多樣,有小鴨、蝴蝶和刺魚等。到了50 年代,心理學家Eibl-Eibesfeldt和John Bowiby把習性學與心理學正式聯繫在一起,對人類的行為特別是兒童的行為發展進行習性學的解釋。近幾年習性學已與比較心理學融為一體,在北美洲形成一種新的綜合。可以說習性學理論在心理學中的套用越來越廣。
習性學理論的核心
經典的習性學理論主要包括三個基本觀點,即物種的先天行為、進化論的觀點以及學習的預先安排傾向(Predisposition)。
物種的先天行為
物種的先天行為指的是某一物種的所有成員基本都具有的行為,受基因所控制,在特定的環境中表現出來。它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① 在物種的各個個體身上表現出不變的行動序列;② 無需早期經驗的存在;③ 對物種具有普遍意義;④ 一旦建立之後,作為經驗和學習的結果,它是相對不變的。
比如,鳴鳥在性成熟期總是發出同樣的聲音,儘管他們以前從未聽見物種的其它成員發出過這種聲音。此外,先天行為並不一定是出生時就出現的行為,它可能是在特定環境中出現的,也可能是作為身體成熟的結果,與先夭行為相對比,黑猩猩用木棍作為工具的行為是經驗的結果,是一種習得行為。
習性學家認為主要有三類先天行為,反射、趨性和固定動作模式。反射,即簡單的刺激反應。比如,把新生兒放入水中,他就會游泳;把他放在地上,他就會走路;把一個手指放在他手中,他會緊抓住不放。趨性(向性) ,即動物有機體趨向某一特定刺激的能力。飛蛾撲火便是一種趨性。固定動作模式,即以固定、定型的方式發生的某些行為序列。主要表現為吃、交配、保護物種免遭傷害等有助於物種生存的行為。比如,松鼠埋松果,蜘蛛結網,鳥跳求愛“舞蹈”等。這些先天行為是物種長期進化的結果,有其生存和發展上的重要意義。
進化論的觀點
從達爾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論觀點來看,每一個物種包括人類都要解決由環境造成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如何避免野獸的傷害,如何獲取食物,如何繁衍後代。習性學家強調某種行為如何促進物種對環境的適應,也就是哪些行為有利於物種的生存,哪些適應環境變化所形成的新行為有利於通過基因傳遞給下一代,形成了在一代又一代的種群中越來越普遍的行為。
學習的預先安排傾向
學習的預先安排傾向包括
敏感期和一般或特殊的學習能力兩方面。
敏感期指的是動物在生物學上做好獲取新行為準備的特定時期。在這一時期動物容易對特定的刺激作出反應。Lorenz發現的小鴨
印刻現象便是發生在敏感期。Loren認為印刻是不可逆的,如果小鴨在敏感期對人或其它物體產生了印刻,那么它真正的母親在敏感期之後出現,小鴨就不會對其母親產生印刻。
人類的發展中也存在敏感期的問題,我們現在已知道3、4歲是兒童語言發展的敏感期,“狼孩”因為在語言發展敏感期得不到人類語言的刺激,以後回到人類社會要恢復語言功能就非常困難。敏感期的概念在
發展心理學中還有更廣泛的含義,如許多早期發展研究者都強調早期經驗對成人行為的重要性,所有階段理論都主張某一階段的兒童對一定的經驗特別敏感。此外,在胚胎髮展中也存在敏感期問題,如孕婦服用的某種藥物對胎兒是否有影響取決於其發展的階段。
學習的預先安排傾向不僅體現在敏感期,也體現在物種的一般學習能力或特殊學習能力上。特別是在人類中,經過長期進化,遺傳了眾多學習經驗的一般能力,如能夠靈活思考的
中樞神經系統,可執行各種行為的手,以及允許符號思維和口頭交流的語言系統等等。除此之外,不同的物種還有其特殊的學習能力。例如,大馬哈魚可以記住出生地的水的氣味,而在以後返回那裡產卵;生活在洞穴中的老鼠走迷津的速度比青蛙和蒼鷺快,人類嬰兒早期的發育在全世界都一樣,即使天生聾的嬰兒也會晰晰呀呀個不停。
發展心理學中的習性學觀點
JohnBowlby的依戀理論
英國心理學家John Bowlby首先把習性學引入發展心理學家的視野中。他提出了嬰兒-照顧者
依戀理論,認為嬰兒和照顧者之間的早期社會“ 依戀” 是正常發展的關鍵。正常情境中依戀關係表現為父母離開時的抗議,父母返回時的微笑或晰呀聲等歡迎行為。人類新生兒通過微笑等象徵符號來表達自己的需要,鼓勵成人接近他,就象小鴨的印刻行為是為了維持與母鴨的接近一樣。有許多證據表明符號行為是先天的,如天生盲、或又盲又聾的孩子也能在出生後六星期獲得和正確嬰兒一樣的社會性微笑。根據Bowlby 的看法,嬰兒和成人的行為最終發展成為一種同步的“依戀行為系統”,即這個系統的任何一方都會預期到對方將以一定的方式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反應。如孩子預期父母會對自己的哭作出反應;而父母到來給孩子餵食,預期孩子會發出滿意的晰呀聲。Bowlby的研究還提出,嬰兒早期的依戀行為可能影響其一生的生活。他認為,在嬰兒最初三年的生活里,主要任務就是經過四個依戀發展階段對另一個人產生依戀感(一般是母親或類似母親的其他照顧者),如果沒有這一過程,那么這個孩子就有可能在今後與他人的交往中產生嚴重的人格問題。Bowlby (1980) 把他理論中的某些觀念與
信息加工理論相結合,認為兒童早期不良的社會關係、壓抑的情緒狀態以及思維的紊亂,均可通過選擇注意和選擇遺忘來加以解釋。如果一個幼兒被喚起的依戀行為一直得不到回應,他最終會拒絕接受正常情況下將激起依戀行為的思想意識或情感。
Bowlby的依戀理論包含許多習性學理論的特點。首先,作為進化產物的特殊物種的反射和固定行為方式確保了母親與孩子的接近。它強調依戀是先天行為,而不是後天食物等刺激強化的結果,因為即使母親打嬰兒,嬰兒對母親的依戀也是存在的。其次,習性學不僅強調孩子對父母的作用,也強調父母對孩子的作用,成人的照顧反應是生物學上預先安排好的,可以由嬰兒的符號行為所誘發,也可由嬰兒的形象所誘發,因為人類的嬰兒和其它哺乳類的嬰兒一樣,都有一個大大的腦袋,大大的眼睛,圓圓的面頰,非常討人喜歡。
嬰幼兒依戀的有關研究
受Bowlby的影響,以後許多發展心理學家都開展了依戀方面的研究。Klaus和Kennell(1976)的研究發現嬰兒出生的最初幾小時可能是依戀的敏感期,與鳥類的印刻敏感期相類似。在敏感期內母親與嬰兒的接觸可能影響孩子將來的智力發展水平。Bowlby (1969)還指出母親敏感性是嬰兒安全型依戀形成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當嬰兒體驗到母親對自己發出的信號作出迅速的反應時,母嬰之間積極而又愉快的相互作用將得以保證,一種安全的依戀關係將發展起來。那么是否父母的敏感性的確是嬰兒和父母之間安全型依戀發展的重要條件呢?Ainsworth及其同事(1978)的研究表明,不論是在陌生情境還是在熟悉情境中,母親行為與嬰兒依戀的安全-焦慮維度普遍相關,而且表現為對嬰兒發出信號的敏感性反應。
儘管有許多研究指出,嬰兒先前在家裡的經驗確與他們在陌生情境中的行為有關,人們對陌生情境中依戀關係的父母前提條件仍持懷疑態度,因為不清楚哪一種特定的母性行為構成對安全型依戀的重要作用。Wolf和Ijzendoorn (1997)發現,在非臨床情境中敏感性是安全型依戀的一個重要條件但不是唯一條件,特殊環境因素,家庭中發生的應激事件等等均可能影響安全型依戀的發展,如低階層父母的家庭生活壓力可能壓制了他們的敏感性。Daviesh和Cummings (1994) 提出,無法解決的婚姻衝突對孩子
情緒安全性有負面影響,儘管母親對孩子的相互作用是敏感的。還有不少研究提出,嬰兒出生第一年非母親的看護可能不利於嬰兒對母親安全型依戀的形成。美國國家兒童健康與人類發展研究所(NICHD) (1997)的一項研究結果表明,兒童看護本身對母嬰依戀的發展既不構成威脅,也沒有什麼益處,但母親的敏感性對此卻有顯著影響,當較低的母親敏感性與看護不周,多於最低限度的兒童看護或多於一種的看護安排相關聯,將導致嬰兒無法發展
安全型依戀。
同伴相互作用的研究
發展心理學中另一個重要研究課題——同伴相互作用,也可用習性學的觀點加以解釋。我們知道,非人類的靈長目動物其群體組織的基本特徵是等級統治,它體現在權利、食物或配偶的分配和獲得中。Starger等人的一項研究發現了兒童的同伴交往中存在著類似等級支配的關係。兩個兒童之間經常產生的社會衝突有三類,包括身體攻擊、威脅、爭奪物品或位置;對這些衝突的反應,從忍受,尋求幫助,反擊,放棄物品或位置;到不作出反應。研究結果表明,穩固的等級統治減少了群體中的社會衝突,而剛剛形成群體的人員衝突的發生率較高。
陳欣銀等人在一項幼兒同伴交往的跨文化研究中檢測了幼兒獲得資源的行為,實驗中四個孩子為了能盡興玩一種特殊玩具,需要採取搶奪、懇求、攻擊、阻礙、合作等多種行為,而孩子的性別、年齡、與其它孩子的熟悉程度,以及氣質特徵,是決定孩子採取何種行為,在遊戲中是否居於支配地位的主要因素。無論中國還是加拿大兒童都存在類似的行為方式。Charlesworth(1988)則試圖說明兒童獲得資源的方式與動物有某種相似。都需要通過
攻擊、威脅、欺騙、或者合作等方式來最終獲得資源。此外,所需資源的類型也是隨著發展而不同的,如嬰兒最需要獲得的是食物和注意,學齡期最需要獲得的是資料與手段。Charlesworth的研究還告訴我們,兒童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個別差異決定了有些兒童的適應環境、獲得資源方面的優勢,另一些兒童則在爭奪資源、適應環境中處於劣勢。
此外,許多依戀研究也發現,
同伴關係與依戀相關,比如,與不安全型依戀的兒童相比,安全型依戀兒童往往能從陌生的同伴那裡獲得更多友好的表示,更有可能受到同伴的喜愛。
簡評
縱觀以上所述,我們確實可以看到習性學對兒童發展的解釋與以往的理論相比,有其獨到之處。大多數發展心理研究著重探討行為的直接原因和個體發生的原因,前者如嬰兒飢餓就哭,吃飽了就笑。後者涉及遺傳與環境相互作用的問題,如同卵雙生子與一般的兄弟姐妹相比,存在更多的相似之處,此為遺傳基因作用的結果,但是在不同環境中長大的同卵雙生子,其將來的生活軌跡可能截然不同,這又是環境的作用。遺傳和環境的相互作用導致兒童生命歷程中的種種行為變化。
習性學對發展的解釋則著重於行為的
機能及種系發生的原因。某種行為的機能是什麼? 其生存的價值究竟何在?嬰兒由於飢餓而哭,哭的直接結果便是喚來了照顧者,其生存價值便在於嬰兒將會得到照顧者的關心,可以免受威脅生命的危險。兒童在同伴交往中學到了攻擊、撒謊、奉承、幫助、分享等技巧,其結果是為了獲得某種資源(如玩具等),其生存價值卻在於能更好地適應將來的環境,為在競爭社會中立穩腳跟打下良好的基礎。
習性學重視在種系發生的背景中探求行為的原因。如,習性學家研究發現,黑猩猩的點頭、握拳、接吻和擁抱的動作在人類社會中普遍存在。兒童有時在玩耍中需要作出決斷時,表現出眉毛下垂的表情,其它靈長類動物也常出現這種表情。種種事例均表明人類和黑猩猩等靈長目動物有種系發生的淵源。習性學這種在種系發生的背景中比較分析問題的方式,對於我們理解有機體與環境是一個整體的系統,更好地解決發展過程中先天和環境複雜的相互作用是很有幫助的。
但是習性學理論畢竟是一群動物學家和生物學家發展起來的理論,強調的是動物為了適應周圍的自然環境,為了整個物種的生存而逐漸形成並代代相傳的行為,這些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滿足生理和安全需要,根據Lorenz的說法,是驅力狀態的滿足。
Bowlby把習性學理論引入發展心理學領域,強調的是固定行為模式和隨環境不同在一定範圍內發生變化的行為系統,嬰兒-照顧者的社會依戀便是由固定行為模式構成的行為系統。但人類又與動物不同,他是積極主動的個體,要利用在社會環境中習得的各種知識技能去應付環境和改造環境,而不是單純生物學意義上的為了生存。
同樣是在偏僻的山村里長大的孩子,一個因為學業上的成功有機會到大城市去深造,並在城市生活中依靠自己的拼搏謀得一個恰當的位置;另一個則可能由於學業上的失敗或家境困難等因素而中途綴學,以後的生活目標便是種好家中的幾畝地,用不著多少知識技能也能平平靜靜地將日子過下去。顯然這兩個孩子的不同行為不是種系發生或生存價值所能輕易解釋得了的。
因此,發展心理學家可以利用習性學理論解釋發展過程中的某些現象,但不能用來解釋所有的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說,
皮亞傑有關兒童環境適應的論述,
艾里克森有關個體發展階段的理論,
弗洛伊德學派對人性的分析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