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翁牛特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翁牛特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是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於海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牛特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 所屬地區:翁牛特旗
  • 所屬部門: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宋淼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旗政府政務服務統籌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規章制度、政策措施、工作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旗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三)負責全旗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及套用,精簡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體系。
(四)統籌指導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推動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外(專)網建設、運行和管理,規劃和管理政務網站,負責全旗政務網路與國家、自治區、市政務網路的互聯互通。
(五)負責旗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旗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
(六)負責全旗政務服務、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日常監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相關諮詢、投訴、建議。
(七)負責全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組織管理工作,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套用,推行政務服務電子監察。指導旗本級實體政務大廳運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開展服務質量評估工作。
(八)負責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負責客運站項目審批;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負責中型及以下單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批;負責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供熱許可證審批;負責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登記;負責危險性較小的磚瓦用粘土、采砂、地熱水礦泉水、滷水安全生產備案。
負責名稱預先核准;負責企業核准登記(含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單位、合夥企業、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企業集團核准登記;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煤炭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負責舉辦(學歷、學前、自學考試)助學文化教育機構許可;負責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和變更審批;負責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
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負責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負責臨時占用草原許可;負責獸藥經營許可;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負責徵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其他草原許可;負責採集(收購)草原野生植物許可;負責批准防火期內演習、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動;負責批准防火期內進入防火區;負責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負責核發種苗質量合格證;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負責林權證初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野外用火、進入林區車輛及人員防火通行許可;負責《養殖證》發放;負責取水許可;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包括位置和界限審查);負責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負責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可利用土地使用許可;負責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負責江河故道、舊堤、原有工程設施等填堵、占用、拆毀審批;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許可;負責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負責河道采砂許可;負責植物檢疫;負責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生產許可;負責農藥經營許可。
負責食品經營許可;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含食品生產小作坊備案登記);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負責挖掘城市道路審批;負責城建築渣土排放許可;負責依附城市道路、橋樑建設各類市政管線、桿線審批;負責關閉或者拆除閒置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核准;負責戶外宣傳行政許可;負責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審批(特殊工時審批);負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負責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負責更新、採伐公路用地樹木許可;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線許可(縣道及縣道以下);負責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許可;負責在公路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許可(縣道及縣道以下);負責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和利用公路用地設定地面建築物、構築物的許可(縣道及縣道以下);負責農村公路施工許可;負責對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負責三孩及以上審批;負責開展母嬰技術服務許可;負責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二次供水衛生行政許可);負責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負責公共場所改、擴建衛生許可;負責放射診療許可。
(九)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公文辦理、會議組織、幹部人事、財務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息宣傳、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落實行政審批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統籌推進全旗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精簡最佳化審批流程,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標準化和審批服務便民化建設及套用;協調推進基礎清單制度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統籌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推動並監督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政策落實;組織開展政務服務等工作的考核評價和政務服務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廉政風險防控,受理並協調處理有關投訴、舉報;統籌全旗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推動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和旗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專網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全旗政務網路與國家、自治區、市政務網路互連互通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組織管理工作,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套用。
(二)投資項目股。負責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負責客運站項目審批;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負責中型及以下單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批;負責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證審批;負責供熱許可證審批;負責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登記;負責危險性較小的磚瓦用粘土、采砂、地熱水礦泉水、滷水安全生產備案。
(三)企業登記股。負責名稱預先核准;負責企業核准登記(含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單位、合夥企業、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企業集團核准登記;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煤炭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負責舉辦(學歷、學前、自學考試)助學文化教育機構許可;負責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和變更審批;負責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
(四)農牧事務股。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負責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負責臨時占用草原許可;負責獸藥經營許可;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負責徵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其他草原許可;負責採集(收購)草原野生植物許可;負責批准防火期內演習、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動;負責批准防火期內進入防火區;負責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負責核發種苗質量合格證;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負責林權證初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野外用火、進入林區車輛及人員防火通行許可;負責《養殖證》發放;負責取水許可;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包括位置和界限審查);負責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負責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可利用土地使用許可;負責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負責江河故道、舊堤、原有工程設施等填堵、占用、拆毀審批;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許可;負責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負責河道采砂許可;負責植物檢疫;負責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生產許可;負責農藥經營許可。
(五)社會事務股。負責食品經營許可;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含食品生產小作坊備案登記);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負責挖掘城市道路審批;負責城建築渣土排放許可;負責依附城市道路、橋樑建設各類市政管線、桿線審批;負責關閉或者拆除閒置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核准;負責戶外宣傳行政許可;負責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審批(特殊工時審批);負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負責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負責更新、採伐公路用地樹木許可;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線許可(縣道及縣道以下);負責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許可;負責在公路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許可(縣道及縣道以下);負責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和利用公路用地設定地面建築物、構築物的許可(縣道及縣道以下);負責農村公路施工許可;負責對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負責三孩及以上審批;負責開展母嬰技術服務許可;負責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二次供水衛生行政許可);負責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負責公共場所改、擴建衛生許可;負責放射診療許可。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紀檢、群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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