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絨羽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羽絨羽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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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是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規定了羽絨羽毛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判定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適用於羽絨羽毛的生產、加工和貿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羽絨羽毛
  • 外文名:Down and feather
  • 標準號:GB/T 17685-2016
  • 中國標準分類號:B45
  • 發布日期:2016-12-30
  • 國際標準分類號:59.040
  • 實施日期:2017-07-01
  • 歸口單位: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代替標準:GB/T 17685-2003
  • 執行單位: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性 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 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4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計畫《羽絨羽毛》(20141380-T-607)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組織起草,主管部門為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歸口於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16年12月30日,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7月1日,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實施,全部代替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03)。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與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03)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1. “規範性引用檔案”中增加了對“GSB16-2763”的引用;
  2. 取消了“代號、品名”;
  3. 將“水洗”“未水洗”羽絨羽毛產品的要求作了統一規定;
  4. 修改了長毛片、陸禽毛、耗氧量、殘值率的定義及類似絨和異色毛絨的英文,並遵照國際慣例,將透明度改稱為濁度;
  5. 取消了硬毛片及與微生物相關的定義;
  6. 增加了羽毛絨及大毛片的定義了;
  7. 調整了“絨子含量允許偏差”“蓬鬆度”“耗氧量”“濁度”“殘值率”“絨絲+羽絲含量”“氣味”等指標;
  8. 將“鴨毛絨含量”修改為“鵝毛絨含量”;
  9. 增加了“大毛片”要求;
  10. 取消了“異色毛絨”和“水分率”要求;
  11. 取消了“微生物”要求;
  12. 調整了“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的內容;
  13. 取消規範性附錄A《類似絨樣照》。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柳橋集團有限公司、安徽鴻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波司登羽絨服裝有限公司、浙江華興羽絨製品有限公司、安徽明牛羽絨有限公司、杭州三星羽絨製品有限公司、廣州文華羽絨製品有限公司、湛江紫荊羽絨製品有限公司、安徽一隆集團、河北雪瑞莎羽絨製品有限公司、中國羽絨工業協會。
起草人:傅妙奎、夏吉國、高德康、陳夕牛、宋保國、杜達生、劉建紅、張玉蓮、鄧瑾、胡習剛、劉建國、田泓、姚小蔓。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要求
3
5試驗方法
3
6判定規則
4
7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規定了羽絨羽毛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判定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適用於羽絨羽毛的生產、加工和貿易。

引用檔案

GSB 16-2763 羽絨羽毛標準樣照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羽絨羽毛》(GB/T 17685-2016)的實施是中國羽絨行業標準工作中的里程碑,為統一中國羽絨標準(包括羽絨服、羽絨寢具在內的羽絨製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對推動中國羽絨製品市場的發展,從羽絨生產大國向強國進軍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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