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相關記載,後續,
背景
鯀治水9年,勞而無功,又犯偷竊“息壤”之罪,帝派神將祝融將鯀殺死在羽山上,化用一眼山泉,名為殛鯀泉。
相關記載
《書·舜典》記載:舜“殛鯀於羽山”;《山海經·海內經》記載,帝堯時“洪水滔滔,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清乾隆二十八年成書的《郯城縣誌》對此事記載得更具體:“羽山在縣(2)東北七十里,《禹貢》羽畎夏翟(3)《山海經》注云:‘羽山在東海贛榆縣西南鯀殛處也,上有二泉匯為羽潭’。《左傳》子產云:‘殛鯀羽山,其神化為黃熊入羽潭’,即此羽山為殛鯀處無疑”。
後續
鯀被處死後,他的兒子禹,又奉舜帝之命,繼續治水。禹“三過家門而不入”,費時13年,用疏導法治水,廣開河道,引洪入海,終於成功,被後人尊稱為“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