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戰事報告裡聲稱,在經過一番激烈的交火後,美軍在美萊村共殺死128名越共和22名平民。軍事援助司令部(Military Assistance Command)的威廉·威斯特摩蘭(William C. Westmoreland)將軍稱讚這是一次“傑出的勝利”。正如隔天美國陸軍部的官方報紙《星條旗報》(Stars and Stripes)頭條新聞所報導的:“美軍經過一整天的浴血奮戰,消滅了128名越共分子”。對美萊村行動的最早的調查是由第11輕步兵旅指揮官亨德森(Henderson)上校奉美軍主任參謀Brigadier General George H. Young的命令所進行的。亨德森與參與行動的幾名士兵進行了交流,然後於4月末寫了一份書面報告,認定行動中的22名村民是無意中殺死的。美國軍方此時仍舊將此事件描述為一次剿滅128名敵軍士兵的軍事勝利。
軍事法庭審判
1970年11月17日,美國聯邦軍隊起訴了14名軍官,包括第23步兵師最高將領塞穆爾·考斯特(Samuel W. Koster),緣由是他們掩蓋了與美萊村事件的真相。然而大部分起訴都夭折了。最後只有步兵旅指揮官亨德森因掩蓋事實而受審,但他1971年12月17日被宣布無罪釋放。
中士麥可·本哈德特(Sergeant Michael Bernhardt) 拒絕參與屠殺平民。麥迪那還威脅他,讓他不要向國會議員寫信曝光屠殺真相。結果,據說麥可被派去執行更危險的任務,如外出巡邏時站崗。後來他在多次採訪中向新聞媒體曝光了更多屠殺現場的細節,並且作為對麥迪那審訊的起訴檢舉人出庭作證。在法庭上他受到被告麥迪那的辯護律師F. Lee Bailey的猛烈詰問。
Herbert Carter 他說自己為了搭乘醫療直升機離開這個村子而開槍打傷了自己的腳。當然他當時聲稱自己是在擦槍的時候不小心走火而射到腳的。他是整個行動中唯一受傷的美國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