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由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生產,主要產品有布洛芬混懸液和布洛芬混懸滴劑。
布洛芬混懸液(100ml/30ml):適用於1-12歲兒童,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兒童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
布洛芬混懸滴劑(15ml):專為嬰幼兒設計,用於嬰幼兒的退熱,緩解由於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輕度頭痛、咽痛及牙痛等。
基本介紹
- 是否處方藥:非處方藥
- 藥品名稱:美林
布洛芬混懸液(美林)
是否處方藥
成份
性狀
作用類別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應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症、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忌
2.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2.本品配有兒童安全蓋,其打開方式見說明書所附圖示。
13.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藥物相互作用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貯藏
包裝
布洛芬混懸滴劑(美林)
是否處方藥
成份
化學結構式為:
分子量:206.28
性狀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使用前請搖勻,使用後請清洗滴管。
不良反應
禁忌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類抗炎藥後誘發哮喘、蕁麻疹或過敏反應的患者。
3.有套用非甾體抗炎藥後發生胃腸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4.有活動性消化潰瘍出血,或者既往曾復發潰瘍初出血的患者。
5.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注意事項
2.將本品和其它所有藥物置於遠離兒童接觸的地方。
3.服用劑量不應超過推薦劑量,否則可能引起頭痛、嘔吐、倦怠、低血壓及皮疹等。過量服用應立即請醫生診治。
4.有消化道潰瘍病史患兒、腎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壓患兒慎用。
5.有支氣管哮喘病患兒,請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6.合併抗凝治療的患兒,服藥的最初幾日應隨時監測其凝血酶原時間。
7.連續用藥三天以上發熱或疼痛仍未緩解者需請醫生診治。
8.除非有醫生的指導,在使用本藥期間,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熱鎮痛藥物。
9.由於持續的嘔吐,腹瀉或液體攝入不足而出現明顯的脫水需就醫,以糾正水及電解質平衡。
10.避免與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包括選擇性COX-2抑制劑合併用藥。
11.根據控制症狀的需要,在最短治療時間內使用最低有效劑量,可以使不良反應將到最低。
12.在使用所有非甾體抗炎藥治療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可能出現胃腸道出血,潰瘍和穿孔的不良反應,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這些不良反應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狀。也無論患者是否有胃腸道不良反應史或嚴重的胃腸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腸道病史(潰瘍性大腸炎,克隆氏病)的患者應謹慎使用非甾體抗炎藥,以免使病性惡化。當患者服用該藥發生胃腸道出血或潰瘍時,應停藥。
13.針對多種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NSAIDS藥物持續時間達3年的臨床試驗顯示,本品可能引起嚴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增加,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藥物,可能有相似的風險。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的患者,其風險更大。即使既往沒有心血管症狀,醫生和患者也應對此類事件的發生保持警惕。應告知患者嚴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狀和/或體徵以及如果發生應採取的步驟。
14.和所有非甾體抗炎藥(NSAIDS)一樣,本品可導致新發高血壓或使已有的高血壓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種都可導致心血管事件的發生率增加。在開始本品治療和整個治療過程中應密切監測血壓。
15.有高血壓和/或心力衰竭(如液體瀦留和水腫)病史的患者應慎用。
16.NSAIDS,包括本品可引起可能致命的、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例如剝脫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綜合症(SJS)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TEN)。這些嚴重事件可在沒有徵兆的情況下出現。應告知患者嚴重皮膚反應的症狀和體徵,在第一次出現皮膚皮疹或過敏反應的任何其它徵象時,應停用本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合併抗凝治療的患兒,服藥的最初幾日應隨時監測其凝血酶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