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C是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的簡稱,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海事委員會成立於1961年8月12日,兼具行政立法、準司法和執法三種職能,掌管所有在美國境內以及國際來往於美國的船務活動,監管以美國為起訖點的以貨櫃海運為主的水上商業活動。海運承運人和經紀人均受其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
- 外文名: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
機構介紹
美國航運法規定中有關於“受控制承運人”的條文。所謂“受控制承運人”是指其本身或其營運的資產是由所懸國旗的國家政府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的遠洋公共承運人。中國的船公司,美國認為是國家控制的船公司,因而也被列入被控制承運人的範疇。世界上共有100多家船公司被美國列為受控制承運人。
在美國所有的承運人須向FMC申報、登記其運價或服務契約,並且必須按照登記的運價表或服務契約收取運費。受控制承運人在運輸第三國貨物的時候,其更改運價必須向FMC申報登記運價的30天后才生效。非受控制承運人調整運價,在向FMC申報時立即生效。顯然這對受控制承運人的市場競爭是不利的。
1984年航運法第八條、C款規定:遠洋公共承運人或公會得與託運人或託運人協會在遵守本法規定的條件下訂立服務契約。除設計散裝貨、林業產品、回收廢金屬、廢紙的服務契約外,根據本款訂立每一契約,都應以保密方式向海事委員會申報,同時應將此項契約的主要條款供處於相同地位的所有託運人查閱。
處在同等條件下的託運人要求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使用跟隨原則,則船公司應該同意,時間在一個月之內。這就是“METOO”原則。承運人為了防止處於相同地位的託運人濫用跟隨原則,往往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如在服務契約中的貨名比較籠統,而向FMC登記的運價本中詳細列出,拉長運輸時間,對艙位限量等。
關於服務契約中的運費,由於託運人在固定時間內保證提供相應的貨量,承運人作為優惠條件給予託運人低於登記運價本的費率。
無船承運人也可以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契約。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契約有以下條件:一、以無船承運人的身份簽定,不能以其他身份簽定;二、無船承運人要有一個向FMC登記的運價本,以登記運價向真正的貨主收取運費,不能以服務契約中的優惠運價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得到運費差價;三、無船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簽定服務契約後,不能再收取實際承運人的攬貨佣金。
FMC對受控制承運人的管理其目的是維護美國船公司的利益。美國1988年的《外國航運行為法》授權FMC調查美國外貿海運中對美船公司存在的不利條件。該法規定凡是外國法律、政府和企業行為構成對美船公司的威脅,都可以調查,但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式。美國船公司和其他國家的船公司向其提出抱怨,也可以立案調查。只要有關的貨主、船公司、無船承運人和代理向FMC提出申訴,它就可以調查處理。如果它在每年的例行檢查中發現問題,也可以啟動法律程式進行調查,取證。調查結果卻有違反服務契約等行為,或對美國船公司有不利影響,按其法律規定,可採取制裁行動。制裁主要有終止船公司的運價本和業務協定。FMC認為承運人登記的運價不公平合理,可以終止執行;限制掛靠美國港口船舶的艘數;每個航次處以最多不超過100萬美元的罰款。
機構作用
第一步: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OTI-NVOCC團體保證金申請表一份簽字
2.OTIRegistrationFMC登記申請表一份簽字
備註:以上兩個檔案,我們網站上有下載,所有信息必須用英文填寫,簽字後原件寄給我司。
3.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一份
4.授權簽字人的護照掃描件一份
5.企業其他董事或者主管的身份證複印件或者護照掃描件一份
6.提單正本一份
7.提單背麵條款WORD版本
提交給我司以上資料後,貴公司於我司簽付款契約,我司開Invoice給貴公司,貴公司完成付款。
第二步:需要提交的資料
1.GLOBALLOGISTICSNETWORKSERVICESAGREEMENT一份簽字原件
2.MASTERTERMES.一份簽字原件
備註:以上兩份協定待第一步的資料提交後,才能簽署。
通常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OTI-NVOCC保證金的申請。
費用明細如下:
1.一次性不予退還的保證金,作為將來賠償的共同基金6000美金
2.一次性不予退還的保證金監管維護費500美金
3.年度保費,從第一年起,每年繳納一次3500美金
4.年度受理費,從第一年起,每年繳納一次175美金
5.一次性FMC登記註冊費298美金
6.一次性費率表編制費1460美金
7.一次性費率表監管啟動費250美金
8.費率表維護費60美金/月
9.一次性提單條款輸入費265美金